原标题:《河南省旅游条例》本月起施行——
“老家河南” 如何更有吸引力
4月1日起,《河南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是全国文化和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后首部订立、施行的地方性旅游法规。
贯彻全域旅游理念,适应文旅体制改革,以立法促进文旅融合,推动河南旅游业转型升级,同时兼顾社会效益,惠及民生,推进红色基因传承,是《条例》订立时遵循的主要理念。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促进文旅融合
“处处青山绿水,遍地竹林环绕,空气清新香甜,人人可爱可亲,生态、文化、旅游无缝对接。”谈起贯穿《条例》始终的全域旅游理念,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姜继鼎描绘了这样一幅愿景。
然而,征求意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全域旅游”一度遭到反对,一些县市认为当地没有旅游资源。“旅游资源是个无边际概念,转变思维才有出路。”在《条例》起草组主撰稿人王立国看来,河南历史文化资源丰富,山川秀美之地众多,且随着旅游新模式、新业态层出不穷,旅游资源并不少。
“《条例》第五章讲旅游新业态培育,这既是要求也是指路。”王立国说,“重点是培育文化旅游,我们在这方面有很多优势。”
针对河南丰富的红色文化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研学基地,树立“老家河南”等文化旅游品牌,形成文化黄金旅游带等内容也被写入了《条例》。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载体。《条例》做出规定和要求,就是要用文化的血肉来丰满旅游的骨架,通过旅游推动黄河文化的深度传播,同时用文化提高旅游者的舒适感、体验度。文旅融合之路,机构改革是第一步,立法是第二步,以后还有很长的路,关键在于贯彻和落实。因此,我们也在条例里加入了加强各级人大、政府监督的要求。”王立国说。
扩大景区门票减免范围,加速转型升级
目前,全国多数景区规定65岁以上人群免门票。王立国介绍,调研阶段,不少部门、群众提出降低老年人免门票年龄,但有的地区、部门和旅游企业则担心减少门票收入。几经调研,起草组还是将“依托公共资源建设的景区应当对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票”写进第八十二条,并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与此类似,考虑到经济社会发展进步,人民营养水平提高带来青少年平均身高的增长,《条例》将儿童免票的身高门槛提高到了140厘米。王立国说,“《条例》扩大门票优惠减免范围,就是要倒逼旅游业转型升级,最终摆脱对‘门票经济’的依赖。”
为此,《条例》还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制定有利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产业政策,支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旅游产品,在合适地区建立旅游商品展销中心、促进文旅商品和旅游产品消费等内容。
“为了减少《条例》实施初期带来的冲击,省人大常委会将门票价格减免政策补偿的法定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对市场主体进行适当扶持、财税补贴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表示,当前已经建立了相应的配套、过渡措施。
明确民宿旅游合法地位,回应现实问题
“民宿旅游不等于旅游民宿,后者只是房子,前者是一种业态。因此,我们在《条例》里将其与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并列,单列一节,肯定了民宿旅游的法律地位。”王立国说。
随着旅游业的快速发展,许多城乡居民利用自己的住宅改造成民宿旅游设施,既便利了游客,也得到相应经济回报。许多地方还借助发展民宿来扶贫,也取得不错效果。民宿旅游的积极效果已经显现。肯定民宿旅游的合法地位,也将有利于对其进行规范化管理,促进良性发展。
针对河南旅游业发展中存在的现实问题和亟待回应的现象,《条例》都做了探索性的规范和回答,并为未来发展留下了相应空间。例如,针对文旅行业发展中存在的不按照规划私搭乱建,污染环境,游客毁坏文物、不遵守公序良俗,导游欺诈游客,旅游企业、网站涉嫌不合法经营等问题,《条例》赋予了文化和旅游部门相应的执法和处罚权力,加上原有部门的监管,对相关不良现象的管理大大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