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脱贫的潜力在山 增收的希望在林
森林旅游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十三五”时期,森林旅游在林草扶贫工作中发挥了十分重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国家林业和草原局10月15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季度例行发布会上释放的重要信息。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的调查结果,2018年通过森林旅游实现增收的全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上升到46.5万户、147.5万人,受益人数占贫困人口的9%,年户均增收达到5500元,森林旅游助力脱贫攻坚成效显著。
贫困地区大多具有发展森林旅游的资源禀赋
“我国60%的贫困人口、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分布在山区林区沙区,这些地区脱贫的潜力在山,增收的希望在林。”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场种苗司副司长、生态旅游管理办公室主任张健民表示。
贫困地区森林覆盖率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自然生态资源禀赋好。“以森林公园为例,我国近50%的国家级森林公园分布在贫困地区。贫困地区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为公众体验大自然提供了良好的资源条件,也为发展森林旅游奠定了良好的资源基础。”张健民说。
森林旅游还可以为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提供便利。“森林旅游具有就业门槛低、参与方式多样、基本技能容易掌握等特点,而大多乡村贫困户谋求增收的主要瓶颈是缺乏专业技能、抗风险能力弱,发展森林旅游在很大程度上打开了贫困地区利用森林等自然资源就地就近创业就业实现增收的通道。”张健民说,贫困人口通过自主经营、提供导游服务、受聘为景区工作人员等途径参与森林旅游发展,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自己的生活条件。
鉴于森林旅游在助力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把引导发挥森林旅游扶贫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开展了九个方面的工作。比如,推出全国森林旅游示范市县、新兴森林旅游地品牌和特色森林旅游线路;借助中国森林旅游节平台开辟了‘森林旅游助力精准扶贫’展示推介专区;加大对贫困地区森林旅游的宣传推介力度;在确定国家森林步道线路中,把促进贫困区域百姓就业增收作为重要的考虑因素;组织开展贫困地区森林旅游扶贫成效、潜力评估及发展策略专项研究,对森林旅游扶贫的成效和经验进行了系统总结等。”张健民介绍。
两类载体、四条途径、五种模式创新扶贫
据张健民介绍,“十三五”时期森林旅游助力脱贫攻坚的形式可归纳为:“两类载体、四条途径、五种模式”。
“‘两类载体’是指森林旅游带动扶贫的载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森林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另一类是其他森林等自然资源区域。调查显示,依托各种自然保护地的森林旅游发展实现增收的约占受益贫困人口的47%,依托其他森林等自然资源发展旅游实现增收的约占受益贫困人口的53%。”张健民说。
张健民表示,“四条途径”是指森林旅游帮助贫困人口增收主要有四条途径:一是通过就业实现增收,占受益贫困人口的18%;二是通过开展个体经营实现增收,占受益贫困人口的12%;三是通过发展种养殖实现增收,占受益贫困人口的65%;四是通过租赁、入股经营等实现增收,占受益贫困人口的3%。按年户均增收额大小排序依次为就业,年户均增收额6162元;个体经营年户均增长额4547元;租赁、入股经营年户均增长额4072元;种养殖年户均增长额2394元。由此分析,为贫困人口提供就业机会是森林旅游扶贫最有力的途径,而带动种养殖发展是森林旅游扶贫辐射面最大的一条途径。
“五种模式”是指森林旅游扶贫可归纳为五种模式,即全域带动模式、政策带动模式、资金带动模式、能人带动模式、特色带动模式。
“全域带动模式是通过整合区域内经济社会资源,全面推动区域内森林旅游产业发展,带动区域内旅游经济快速提高,实现贫困人口收入水平的整体提高;政策带动模式是通过制定有力政策实现森林旅游产业发展、推动森林旅游扶贫的发展模式;资金带动模式是通过整合政府、企业资金,加大森林旅游投入带动扶贫的模式;能人带动模式是通过引进、吸收能人,发挥能人作用促进森林旅游发展并带动扶贫的模式;特色带动模式是贫困地区依托当地独具特色的自然资源打造个性化的森林旅游产品带动扶贫的模式。”张健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