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时期
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报告显示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8月18日,受国务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副部长、国家文物局局长李群向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报告国务院关于文物工作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文物保护法要求,不断加强文物工作,文物事业改革发展迎来历史最好时期,主要体现在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等方面。
报告指出,文物工作仍然存在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文物机构队伍依然薄弱、文物研究存在短板、文物科技创新力量薄弱等问题。下一步,将聚焦新时代文物工作的新任务新使命,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文物保护责任感使命感。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文物法治保障。坚持系统保护,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利用体系。坚持科技支撑,进一步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文物科技创新体系。坚持深化改革,进一步激发文物事业发展强劲动能。
批准实施7000多项考古发掘项目
报告显示,文物保护状况明显改善。不断廓清文物资源家底,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深化长城、石窟寺等专项调查。普查登记全国不可移动文物76.67万处、国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扎实推进,低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状况有所改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监测体系日趋完善。建成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库,加强博物馆藏品征集管理,完成6.2万件套国有馆藏珍贵文物保护修复,博物馆库房保存条件得到提升。
报告指出,中华文明起源与早期发展综合研究取得重要进展,“考古中国”重大项目持续推进。批准实施7000多项考古发掘项目,二里头、石峁、良渚等遗址考古取得重要成果,新疆、西藏等地边疆考古取得重要进展。
公安机关追缴文物10余万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坚守底线红线,文物安全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报告显示,公安机关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1.5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万名,追缴文物10余万件。公安部连续部署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发布六批A级通缉令,通缉重大文物犯罪在逃人员。严查严办明十三陵、清东陵、殷墟遗址、钱镠墓等重大文物案件。各级法院受理检察机关就妨害文物管理提起的公诉案件3996件,涉及11871个犯罪嫌疑人。深刻汲取国内外重大文物灾害事故教训,开展博物馆和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大检查、文物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排查文博单位14.8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安全隐患13.5万余处。国务院安委会挂牌督办33家博物馆和文物建筑完成火灾隐患整改。中央财政年均投入超过10亿元用于文物平安工程,共支持实施3500多项国保单位安全防护工程。建设中国被盗(丢失)文物信息发布平台。开展文物法人违法三年专项整治、长城专项执法督察和国保单位卫星遥感监测,畅通文物违法举报渠道。
坚持依法管理强化法治保障
报告指出,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法人违法、盗窃盗掘、火灾事故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未能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发展旅游的关系,文物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文物大拆大建、违法建设、隐瞒不报、过度开发等问题突出。2020年全国文物执法巡查发现各类违法行为590起,其中涉及国保单位103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督察督办236起。一些地方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盗窃盗掘、倒卖走私文物案件频发,火灾等安全隐患治理不到位,防灾减灾能力亟待增强。2020年全国文物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6.8万余项;2017年至2020年运用卫星遥感抽查20省份280处国保单位,督办处理违法建设案件392起。一些地方田野文物看护巡查、风险防范投入严重不足,设施装备极为短缺。
报告建议,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强化文物法治保障。完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推动长城、大运河、长征文物、革命文物保护立法,鼓励制定文物保护地方性法规。开展国家文物督察,强化监督管理,推动落实保护责任。深化执法协作,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严惩法人违法行为,规范管理文物市场。加大文物普法力度,不断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公益诉讼制度,鼓励举报文物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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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秀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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