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长期化背景下,我国提出“充分发挥国内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加快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这意味着,扩大居民消费,在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的经济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但从国际比较看,我国居民消费率一直处于偏低的水平,甚至在城镇化加速发展的近些年,居民消费率不升反降。
究竟是哪些因素,在阻碍居民扩大消费?这些“拦路虎”,又该如何彻底移除?
居民杠杆率过高
相对于发达国家和其他中等收入国家,我国居民消费率确实较低。
发达国家消费率一般都在70%以上,中等收入国家一般是60%左右,而我国2018年还不到40%。
从居民消费率与城镇化关系看,尽管近年来我国城镇化率提高较快,但并没有伴随居民消费率的提高。
测算显示,由于城市人口消费是农村的2.7-3倍,城市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会拉动最终消费增长1.6个百分点。但我国情况并非如此。
我国户籍城镇化率,从2000年的24.7%,增长到2018年的43.37%,增长约1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最终消费率却从63.9%下降到55.3%,居民消费率从46.96%降到38.7%,消费率不增反减。也就是说,我国城镇化建设,并没有带来消费率的增长。
实际上,农村居民变为城镇居民,并不必然带来消费能力提升。城乡居民消费差距大,是由收入、财富状况决定的,并不是由身份决定的。
我国农村居民落户城镇,之所以没有起到扩大消费作用,主要原因是:一方面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总体而言,农民工、农村居民收入低,落户城镇后收入并没有随之增长,也就不一定能扩大消费。这是从落户城镇之后的收入角度谈的。201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消费支出分别为农村居民的2.64、2.11倍,农民工人均月收入3962元,除去房租、生活费后所剩不多。
另一方面是城镇家庭债务负担较重。农民即使落户城镇,有了较高收入,也难以扩大消费。这是从落户城镇后的支出角度谈的。有研究表明,家庭杠杆率每升高1个百分点,城镇家庭人员实际消费支出就会下降0.11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9)》指出,2018年末,我国住户部门杠杆率为60.4%,在新兴市场经济体中(平均39.9%)处于较高水平,住户部门债务收入比(住户部门债务余额/可支配收入)为99.9%。就是说,家庭收入仅够偿还债款,哪还谈得上消费。这还是就总体而言的,其实城镇居民家庭杠杆率更高。
出现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房价高企并上涨快,城镇居民家庭通过按揭贷款等方式购房,家庭债务对消费的挤出作用非常明显。截至2018年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在整个家庭债务中的占比高达68.2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可支配收入的47.4%。
因此,城镇化建设固然能够扩大投资,但并不一定能带来消费率的提高。
实际上,我国居民收入主要用于购房支出,而居民购买商品房不列入消费支出。也就是说,房价过高使得家庭负债过重,遏制了居民家庭消费。
国际经验表明,在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后,消费增长快速。我国2009年人均GDP达到3000美元,居民消费率为35.4%,但随后居民消费率并没有大幅提升,到2018年仅上升4个百分点。
背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房价大幅上涨,居民开始将收入更多用于购房,居民家庭杠杆率从不足20%迅速增长到目前的60%,许多家庭为了将来购房而压缩消费进行储蓄。
从2003年至2018年,我国房价年均上涨率达到12%,这不仅制约了居民较长时期的消费,而且之前的积蓄也被极大耗费。
有意愿,还要有能力
消费水平的提升,主要取决于消费能力。而消费能力的提高,主要受收入影响。
尽管多年来特别是自2000年以来,我国国民收入增长很快,201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万元,但居民消费率仍然不高,许多居民可用于消费的收入并不多。
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居民部门收入占比偏低。也就是国民收入分配给居民部门的比例不多。居民部门是消费主体,国民收入分配中居民部门占比不高,就会限制消费总量。我国居民部门收入占GDP比重,从2000年的67.5%降为2018年的42.7%,远低于发达国家居民收入占比(60%以上)。
另一个是居民收入差距大。研究表明,2003年至2017年,我国基尼系数从未低于0.46,高于国际警戒线0.4。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中等收入群体人口超过4亿人,仅占总人口的30%,远未形成橄榄型的社会结构。这使得国民收入中分配给居民部门的部分,没有最大限度用于消费。虽然人均可支配收入较高,但广大低收入群体可支配收入却仍然很低,而低收入群体的消费倾向较高。
这就造成,在一部分居民进行奢侈消费的同时,一部分居民的合理需求却得不到满足;一部分居民有消费能力但消费意愿不足,一部分居民有消费意愿但没有消费能力。
另外,随着居民收入增加,居民消费也面临升级换代,消费内容、消费形式等都有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产品和服务品质,更加注重消费环境等。
但很多地方的消费市场,并未跟上居民消费需求的变化,使合理的消费需求得不到满足,想消费又不敢、不愿消费,严重制约了消费率的提升。
如,服务性消费供应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当前,我国居民食品消费比例在降低,而对教育、文化、旅游、医疗等服务方面的需求在扩大。但目前国内教育、文化、旅游、医护、养老等服务市场,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如,一些消费产品品质不高。我国企业生产能力并不低,但长期存在对内对外两套标准等问题。即使是国产货,出口的也比国内的质量高,这导致很多居民跑到国外购买中国制造产品。此外,多样化、个性化产品供给不足,传统的大规模生产供应模式仍占主流,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最后,消费环境仍不能让居民完全放心。如担心上当受骗,或者上当受骗后无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目前,各地都在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注重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但同时也要强化市场监管,尽最大努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快速提升,注重维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生产经营者制假售假行为,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重生产,更要重消费
充分发挥消费的稳经济作用,既需要宏观上理清消费、投资、外贸等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需要中观上处理好扩大消费与推进城镇化、提高居民收入之间的关系,还需要微观上提高消费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优化消费环境。
要深刻认识到,消费不仅是满足人们物质文化需求的重要保障,也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动力。既要重视发挥消费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也应在扩大消费的同时,推动投资、外贸协调发展,实现“三驾马车”并驾齐驱。要切实把握好度,既要注重扩大消费,也不能过度依赖消费,使消费处于合理区间。
推动城镇化与居民消费同步增长。要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城镇化,严格落实“房住不炒”要求,严禁投资投机房地产,降低居民家庭负债率。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大力开展农民工技术培训,提高其技能水平,提升其劳动收入。
持续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居民部门收入占GDP的比重,推动国民收入在政府、企业、居民之间合理分配。建立和完善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价格由市场决定,并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的机制。进一步提高中等收入群体规模,提高居民整体消费能力。加强对低收入、贫困群体的生活补助。
着力提升消费产品和服务质量。明确产品和服务质量标准体系,推进国内标准与出口标准一致。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动产业结构与需求结构相适应,建立适合消费需求特点的高层次消费市场。针对需求变化新特点,大力扶持幼儿护理、医养结合等产业发展,规范教育、文化培训等服务市场,推动服务业健康发展。
引导各级政府改变“重生产、轻消费”的思维惯性,全面加强消费软环境建设。加快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引导生产经营企业更加注重诚信,更加注重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强化市场监管,发挥消费者举报奖励在净化消费市场中的作用,有力有效提振居民消费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