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302组街头艺人成“正规军”

2018年08月07日 17:14    来源:南方日报    曹嫒嫒 欧楚欣 陆璐

  原标题:302组街头艺人成“正规军”

  7月29日18时,暑热还未散去,深圳福田区市民中心华灯初上,邻近的广场进入夜晚的热闹模式。

  在市民中心广场划分好的展位内,一批街头艺人各施所长:演唱经典粤语歌曲的乐队做好了准备;德国钢琴家弹奏起拿手曲目;画肖像画的艺人在路灯下支好画板……

  这是深圳市福田区街头艺人的“家”。随处表演的街头艺术已成为城市治理的短板,街头艺人常处于流浪状态。近年来,深圳、成都、宁波等地先后创新街头艺人管理模式,让街头艺人有序融入城市。自2015年以来,深圳福田完善街头艺人管理模式,与街头艺人签订自律公约,加强街头艺术服务和管理,“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从广场走向更大的舞台。

  街头艺人合法化的第四年

  北广场一角,路灯下,两个戴着鸭舌帽、穿着黑色T恤的男生跳起了机械舞,随着音箱播放的动感音乐律动,吸引了不少来往路人驻足围观。

  他们是来自汕尾的叶盛恺和惠州的廖思力,1994年生的“90后”,从小在深圳长大,是街舞团PUJ Dancer的成员。舞团团长叶盛恺介绍,团队成立于2016年,最初只有一个人和一个音箱,之后陆续有其他伙伴加入,团员们主要在深圳,也有一些分散在四川、湖北等地。

  7月5日是他们在广场的首次演出,“反响比我们预想的还要好一些”,叶盛恺笑着说,团名源自广东话“扑街”,但不是叫嚣骂人,而是指“扑”在街上跳舞,“我们来自街头,成长于街头,我们就在街头跳舞。”

  叶盛恺说,今年街头艺人选拔首次将街舞类加入到考试类目中,得知消息后,他们赶紧通过网络报名,在激烈角逐中脱颖而出,获得表演类竞选的第二名,成为今年新上岗的30位(组)街头艺人之一。

  和街舞团一样,当天晚上,在市民中心南北两个广场的几百米区域内,还有数十位街头艺人,他们按照约定好的时间,在划分好的展位内进行表演。除了年轻的街舞团PUJ Dancer,还有德国钢琴家Arne Schamitt,他带着钢琴穿越了大半个欧洲,足迹遍布15个国家、超过300个城市,深圳是他青睐的表演新据点。

  今年是深圳街头艺人实现合法化的第四年。2015年,深圳创新街头艺人自治模式,引入社会组织参与管理,与街头艺人签订自律公约,全面试行“划定区域、固定位置、抽签派号、核准入场、规定时间、持证上岗”的管理模式,3年多来,已有302组街头艺人获得“街头艺人证”。这些街头艺人中,既有怀揣梦想的年轻人,也有小有名气的歌手和老艺术家,不少艺人已拥有一群忠实粉丝,为广大市民所熟悉,有的甚至创建艺术工作室、签约演艺经纪公司,从广场走向更大的舞台。

   依照约定控制演出音量

  在深圳,街头艺人存在已久。各类艺人在街头通过展示自身的文艺特长,获取相应的酬劳,同时也为市民欣赏艺术提供了便利的途径,形成了具有草根特点的城市文化现象。

  今年63岁的骆宏俊见证了深圳街头艺人数年的发展。带着二胡奔走的老骆,曾去过深圳大街小巷,有时是热闹的街市,有时是大排档附近。与街头小贩一样,老骆也常常要和城管“打交道”,当时街头艺人跟城管的关系一度紧张,“看到穿制服的走过来,马上就会身体绷紧,心砰砰直跳。”

  实际上,街头艺人群体壮大的背后,确实也给城市管理带来困扰。“有时是市民投诉街头艺人用大功率音响扰民,有时是街头艺人之间由于抢地盘发生纠纷。”福田区演艺协会副会长周贞羽说,市民中心广场一度有过100多个艺人摊点,原本文化休闲的场地,变成闹哄哄的“摆摊市场”,乱象频现。

  而在老骆眼中,当时广场上的街头艺人有自己的一套“江湖规矩”,没有出现大问题,但老骆也坦言,由于人多,抢地盘也时有发生,“有些人为了抢占位置,就通宵睡在广场上”。

  2010年,以老骆为代表的街头艺人开始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演出证。为规范街头艺人,促进街头文化创新发展,当地相关单位和部门、社会组织也进行了不少探索。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2012年7月6日,福田区委宣传部积极筹划成立福田街头艺人协会,实施街头艺人表演准入制。

  2015年,按照“政府搭台、群众唱戏、社会组织运作”的基本思路,莲花街道引进福田区演艺协会(街头演艺联盟)参与管理,推行“划定区域、固定位置,抽签派号、核准入场、规定时间、持证上岗”的监管模式,由此踏出一条街头艺人规范化管理的新路。

  按照约定,获颁街头艺人证的在市民中心广场的特定区域和时间内,可以合法地进行表演。周贞羽介绍,广场被划分成了6个表演类展位、30个静态类展位,在划分好的展位内,街头艺人们按照排期轮流“上岗”。

  目前,协会方将街头艺人划分为三类:视觉艺术类、创意工艺类和表演艺术类。在持证上岗前,他们需要参加协会组织的1-2天的培训,主要内容为政策法规、管理规定和行业规范、演出包装、基本礼仪,培训结束后正式签订《街头艺人自律公约》。

  记者注意到,公约对一系列内容进行了规定,如街头艺人在规定区域和固定位置活动,严格遵循规定的演艺活动时间,控制表演音量,抵制格调低下和淫秽粗俗,恪守艺术为上的职业道德;在市容环境方面,公约提出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爱护公共卫生,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完善”。

   “希望管理方式更灵活些”

  规范街头艺术的发展,是城市管理需要面对的课题,世界上比较发达的城市都经历了完善街头艺人管理的过程。如英国街头艺人要考执照,才能在街头、地铁站、广场等地表演,而执照的获取相对宽松,但有些地方会实施年度考核,不过关者会被吊销执照。在澳大利亚悉尼,街头艺人是一个受政府监管的职业,通常由巡警来进行管理和监督,街头艺人如果固定在某一个地方表演,警察就进行身份登记,并收取税金。

  如今,继深圳之后,成都、宁波等城市也开始实施街头艺人“持证上岗”模式,对演出时间的排期、点位、内容进行管理,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需与相关部门签订从业承诺书,每年接受审核,优胜劣汰。

  在持证上岗的街头艺人中,无论是清新的民谣、抑扬顿挫的二胡,还是活力四射的舞蹈,都让市民在街角就能邂逅艺术的美好。为进一步规范街头艺人管理,深圳福田区演艺协会通过让艺术“走出去”与“引进来”的模式,提升艺人形象包装、艺术水准和公共安全服务意识,使得街头艺术健康有序发展。

  在老骆看来,市民广场是市民的广场,这里有深圳音乐厅、中心书城等文化设施,文化氛围浓厚。作为演奏者,他想让优秀民族文化在街头得以传播,让更多的年轻人感受到民族文化的魅力。

  多位街头艺人坦言,希望街头艺人的管理更灵活一些,鉴于表演位置不充足,希望可以让艺人们灵活地交换表演场地或时间排班。此外,也有人建议,随着街头艺人的数量不断增多,政府应该将这种模式推广开来。

  在中山大学城市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主任何艳玲看来,深圳的街头艺人管理是一个可行、双赢的模式,“执证上岗”对于街头艺人来说是一种门槛,也是一种保护,“它既可以提高街头艺人的素养,同时又便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街头文化”。

  何艳玲说,对于目前街头艺人管理的问题,建议协会方可以研发一套关于街头艺人的社会组织网络,建立属于街头艺人的网络平台,通过网络规范管理,与此同时提升他们的自身价值感和归属感。

  周贞羽说,福田区街头艺人管理模式尊重街头艺术生态的成长规律,但对街头艺人的管理,如何从制度上保障街头艺人管理的良性运行,也是协会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接下来也将针对街头艺人反馈的问题进行调整。(策划统筹:汤凯锋 郁石 曹嫒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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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刘园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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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7 17:14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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