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1日讯 据央行网站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严肃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行为。2020年四季度,人民银行依法对16家拒收现金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作出经济处罚,处罚金额从500元至50万元人民币不等。
被处罚的16家单位主要为公园景区、公共服务机构、停车场、保险公司等,分别是: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北纬路营业部、北京爱康国宾酒仙桥门诊部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山公园管理处、天津杨柳青古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大同市有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山西御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余杭超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有限公司、杭州跨湖桥景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青田香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阜阳旭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武汉优优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雅安中心支公司、柞水终南山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川顺泊停车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中心支公司。
上述被处罚单位或法律意识淡薄、或服务意识不强、或基于商业目的,张贴“拒收现金”标示牌,以“无接触”“上级要求”等为由,在有人值守且完全具备现金收取条件下,拒收现金。
(责任编辑:朱晓航)
分享到微信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 "扫一扫" 即可将网页分享到我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