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已经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第一,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圆满收官,城镇居民明显改善居住环境。“十三五”时期全国棚改预计开工2300多万套,将帮助5000多万居民“出棚进楼”,预计完成投资约7万亿元。
第二,2020年全国住房保障主要任务从棚户区改造转移到老旧小区改造,促进城市有机更新。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9万个(涉及居民近700万户),2020年1-10月份全国新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7万个(涉及居民687.35万户)、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94.6%。
第三,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建立多元化制度。近年,除了公共租赁房制度建设,还发展共有产权房制度满足多元化需求,还培育发展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住房市场,促进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
尽管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取得显著进展,但也面临不少问题。在短期内急需解决的问题有:第一,保障房制度管理滞后,没有形成良性的循环利用机制;第二,新市民面临租赁市场失灵和政策失灵,公共服务与房产证挂钩,阻扰租购同权、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第三,保障房房源结构失衡,租赁型保障房少,增加长期住房保障压力。
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应积极建设新时代的租售并举的住房保障制度。
第一、建立保障房追溯监管管理制度,积极发展保障房二级市场,提高保障房的资金效用和利用效率。
第二、通过市场化路径和保障路径解决新市民住房问题,国民义务教育应与房产证脱钩,通过国民义务教育的均等化促进租购同权、租售并举的住房制度建设,促进社会的稳定发展。
第三,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政策,促进“六稳”“六保”。首先,完善公租房制度,着重发展租赁保障。其次,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打破房地产中介的垄断地位,规范租赁市场,促进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再次,鼓励发展增量的长租公寓发展。最后,放慢拆迁速度,充分利用城市旧房和正规小产权房,解决部分新市民住房问题。此外,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促进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严禁在市场租赁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保护租赁客户的权益,严惩中介的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租赁市场。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作者:《中国住房发展报告》课题组 姜雪梅)
(责任编辑:马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