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2月5日电(记者邰晓安)为最大限度阻断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福建省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并要求自5日起,所有进入该市存储、流通、加工、销售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先行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统一查验、核酸检测和消毒。
根据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最新发布的《关于泉州市设立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通告》,进入该市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经批批核酸检测阴性和最小密闭外包装件件消毒,并由集中监管仓出具《泉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后方可出仓。《出仓证明》可作为核酸检测、消毒证明在泉州本市流转。从事进口冷链食品存储、运输、加工、销售的经营者,须在本工作环节查验《出仓证明》,无《出仓证明》不得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销售时应当主动出示《出仓证明》。
对于2020年12月5日前已进入泉州市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再次取得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全规范消毒后,方可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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