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务院新闻办11月5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介绍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问题,对世界减贫进程作出重大贡献,也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
王爱文表示,当前,“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已经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做好这项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去年,民政部把这项工作作为蹲点调研重要内容,在蹲点调研的基础上,会同9家部门形成《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重点对搬迁社区的治理,解决群众能住得好、能融入的问题,做了安排和部署。《意见》着重明确五方面工作,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到“五有”。
第一,要有组织。有组织就是要在搬迁社区建立组织体系,把基层党组织建立起来,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群众自治组织建立起来,要把妇联等群团等组织建立起来,还要围绕群众的需求建设一些社会性的组织,搬迁群众能够找到组织这个家,有事能找到人去解决。
第二,要有制度。要制定安置社区的一系列基本规则和制度,包括党组织的议事规则、居民自治组织的议事规则,包括居民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居委会的公开目录,包括一些会议协商的基本制度。
第三,要有服务。要把服务体系建设好,加快推进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综合性服务设施实现在搬迁社区全覆盖,包括政府的工作服务,教育、医疗、社保、救助等,以及建立群众的生活性服务和商业性服务,像通邮,快递,以及小吃店、小超市等。
第四,要有氛围。要让群众能认同,能够融入到社区里来。目前一些地方开展了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包括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推进搬迁群众相互交流。
第五,要有队伍。要加强安置社区的工作者队伍建设,除了“两委”成员之外,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人员之外,还要有社区的专职工作者,把队伍健全起来,确保有人员为群众服务。(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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