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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企业被索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处理

2020年08月28日 14:25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检察机关在办理涉企职务犯罪案件时,对被索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处理。记者从8月27日召开的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最高检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对去年专项清理中还未解决的1506件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涉民营企业“挂案”逐案跟踪督办。

  今年以来,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保障企业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对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依法慎捕、慎诉,于7月份部署了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专项清理工作。

  检察机关聚焦“三个效果”办好职务犯罪案件,今年1月至7月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8859人,已起诉7954人;不起诉397人,退回补充调查3020人次,退补率同比减少4.3个百分点。

  据介绍,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处理好惩治与保护的关系,尤其对涉企案件持续落实指导政策:被索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处理,对因正常经营活动而涉嫌行贿的,积极配合调查、认罪认罚的,依法从宽处理。查办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保持良好势头,今年前7个月共立案侦查665人,同比上升63%。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责任编辑:何欣)

最高检:企业被索贿、没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依法不按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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