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5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日前,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张霁欣(副局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武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霁欣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张霁欣,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武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霁欣在任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款,数额特别巨大;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