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下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杜鑫在疫情防控发布会上介绍了医保基金提前预付助力医疗机构正常服务相关情况。
杜鑫表示,为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在对受此次疫情影响较大的医疗机构进行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发布了《关于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促进医疗机构恢复正常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0〕11号)。其中明确提出,政府指定的防疫定点、设立发热门诊、选派医护人员在防疫定点医疗机构驻扎支援抗疫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现金流预计不足使用6个月的,可向市医保局申请加大医保基金预付力度,并结合财务数据情况实行分档拨付:现金流可使用3个月及以上、不足6个月的,按2个月指标额度预付医保基金;现金流使用不足3个月的,按3个月指标额度预付医保基金,年终按医疗机构实际服务情况和总额预付相关规定进行决算。(经济日报记者 杨学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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