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5天的温州乐清11岁男孩小黄找到了,已经平安回家!
小男孩的亲生母亲却“进去”了!
原来,“乐清失联男孩”事件是失联男孩的亲妈陈某一手导演的。她的目的很“单纯”:男孩母亲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于是,就在上周五下午儿子回家途中,将儿子藏在其事先准备好的一辆四轮电瓶车内,叮嘱儿子不要下车回家。
“世上只有妈妈好,有妈的孩子像个宝”。小黄不知道妈妈葫芦里装的什么药,见妈妈这样安排,还把车钥匙和事先准备好的食物交给他,也就“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乖乖地躲进了四轮电瓶车内。
这里把儿子安排好以后,陈某于当晚19时13分到虹桥派出所虚假报警求助。接报后,警方连夜开展寻找工作,通过查找沿途监控记录、走访可能经过的路段及相关人员,排查周边网吧、酒店、出租屋等场所,全力寻查。
经调查发现,小黄(系红领巾,背黑色书包,身着咖啡色外套,黑色裤子)于11月30日17时28分从城东街道坐公交到虹桥,17时49分在虹桥客运西站公交站台下车,后步行至西站边上逗留五分钟左右。17时55分在西站乘坐载客三轮车,17时58分,坐三轮车行至虹桥镇沙河路下车,其独自一人步行后失去踪迹。期间,警方高度重视,多部门联动开展持续查找,全市相关民间力量也已积极参与搜寻工作。
警方在寻找,陈某也没有闲着。为了把戏演得像,陈某自己也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媒体积极发布求助信息。
12月4日20:32,22:18,乐清警方又连发两条微博:截止目前,男孩仍未找到。警方的焦虑跃然“屏”上:如有线索,请第一时间联系警方。
这个时候,男孩走失的消息已经引爆网络,牵动了亿万网友的心。
就在大家全城接力寻人的时候,网上也出现了各种版本的谣言。
男孩的爸爸黄先生这个时候简直就要急疯了。昨天(12月4日)一整天,黄先生都在不停在发朋友圈,从早上7:25到中午12:30,一共发了82条,内容几乎一样:
重金寻人启事。黄××。男。11岁。身高1.4。于11月30日在温州虹桥车站走失。身穿咖啡色衣服。淡蓝色牛仔长裤。跪求大家帮助转发一下……
早上08:25,黄先生在朋友圈寻人启事上说:“若有人收留他。并联系我去接他。我一定重酬谢。”
09:44,寻人启事奖金为20万:“若有人收留了他。带他出去玩的请联系我。我愿出20万奖金,并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11:09分,悬赏金额提高到了50万元:“若有人收留了他。带他出去玩的请联系我。我愿出50万奖金。并不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今天02:30乐清公安半夜发布【警情通报】:经各方努力和警方工作,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12月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并对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支持和无私奉献表示崇高敬意。
经初步查明,此“失联”事件是该男孩的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事件原因、具体情况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公安机关将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处理,并及时公布进展情况。
15:04,乐清公安再次发布【警情续报】:乐清“失联”男孩黄某平安找回后,社会各界持续高度关注。经温州、乐清两级公安机关查明,男孩母亲陈某(33岁、城东街道云岭村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其丈夫对其及其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5日,陈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夫妻感情纠纷,不应该把孩子牵扯进来,更不应该用报假警的方式来透支社会诚信和良知,浪费大量警力和社会资源,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道德秩序和法律秩序。
陈某虚假报警,被坑的最惨的是她和她的家人。她自己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已被乐清市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她的家人不得不连夜搬家。
11岁的孩子已经进入青春期,正是需要家庭给予更多的体贴和关爱的年纪,陈某却用自己的无知给孩子留下也许会如影随形一生的阴影。这样的“过”所造成的“失”,是无论如何都难以弥补的。
陈某用自己的无知告诉那些无知的家长和他们的孩子们:任性要有度,出了格,过了度,就要为自己的任性“埋单付账”,这叫自作自受。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陈某的初衷并无恶意,不知者不为过吧。但法律从来不救济无知。你说你不知道这种行为是违法的,就如同不知道偷拿飞机上的救生衣是违法行为一样,不知道偷东西是犯法的,你偷了东西是不是就没事了?法律就是用来衡量、引导、规范社会生活的,就是用来约束和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的。你不知道报假警是违法行为,就要为这种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法的任性行为埋次单,结次账,接受次教训。
“孩子是纯洁的、无辜的。家庭和社会都应该为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不要因为我们的任性伤害孩子,更不能造谣、信谣、传谣。”这次的“失联男孩”事件,宾曰语云(ID:lzkj328)为乐清公安点赞!(作者:宾语)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