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也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防止“明斯基时刻”到来,要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从党的十九大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防范金融风险被一再强调。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更是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未来3年三大攻坚战之首,并明确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须认清现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金融领域处在风险易发高发期。在内外多重压力下,金融风险点多面广,呈现隐蔽性、复杂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特点,结构失衡问题突出,违法违规乱象丛生,潜在风险和隐患正在积累,脆弱性明显上升,既要防“黑天鹅”,也要防“灰犀牛”。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更须究其根本。高杠杆是我国宏观金融脆弱的总根源。2016年末,我国宏观杠杆率为247%,其中企业部门杠杆率达到165%,高于国际警戒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虽然总体可控,但个别地方政府继续通过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违法违规或变相举债,形成隐性债务,累积起来的风险不容忽视,是必须严加防范的“灰犀牛”。
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还须主动作为,积极应对。在地方政府债务方面,我国自2015年以来实施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新机制,地方政府通过发行债券融资。目前,新机制运行顺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针对隐性债务,须严格执行预算法和担保法,坚决刹住无序举债之风,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坚持谁举债、谁负责,坚持中央不救助原则,打消地方政府举债的道德风险,积极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攻坚战。
针对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影子银行等问题,2017年多项政策密集出台,要求金融机构严格控制杠杆率、禁止过度期限错配、严禁监管套利等。接下来,还需要继续压缩同业投资,严格规范交叉金融产品,大力整治违法违规业务,进一步深化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清理规范金融控股集团,有序处置高风险机构,继续遏制房地产泡沫化,严肃查处各类违规房地产融资行为等,使宏观杠杆率得到有效控制,金融结构适应性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全面加强,系统性风险得到有效防控。
在整治ICO、现金贷之后,仍须注意各类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新苗头,并加强相关监管的制度建设。此外,房地产泡沫化风险短期内虽然得到了控制,但仍需防范风险抬头。
“宜未雨绸缪,勿临渴掘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方向已经明确:服务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这条主线,促进形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今后3年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点时段,时间紧迫、任务艰巨,需要各方形成合力,共同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促进金融和经济良性循环、健康发展。陈 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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