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国务院发布
《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
(下称《意见》)
明确在北京、上海
重庆、杭州、广州、深圳
6个城市开展营商环境试点
紧扣市场主体所需所盼
对接国际通行规则
着力破除阻碍市场投资兴业的
体制机制障碍
稳定市场预期
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根据《意见》,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试点城市,将瞄准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开展先行先试,加快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见》提出的改革试点举措主要包括:
● 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
● 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
● 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
● 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 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 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
● 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
● 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
● 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 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出台《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营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重庆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文件,推出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为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01
市场活力充分释放
推行开办企业“一网一窗一次一日”改革,网上办理率达98.5%,平均耗时压减至1天内。
开展“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支持”专项行动,累计放款近1400笔、26.08亿元。优化公共服务,小微企业平均接电时间由19.3天压减至4.8天,水电气报装不再向用户收取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
今年1-10月,重庆新增市场主体45.5万户,较2020年和2019年同期分别增长14.63%、29.36%,全市市场主体达到315.41万户、企业98.96万户,企业家信心指数和企业投资意愿持续升温。
02
法治环境持续改善
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事后信用惩戒的监管机制,依据“红黑名单”累计实施奖惩32万次。
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71条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责清单。
深化川渝两地知识产权合作,跨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
成立西部地区首个破产法庭,累计清理债务670亿元,盘活企业资产378亿,破产案件平均审理时间181天,同比缩短212天。
03
开放水平稳步提升
创新国际物流配套服务机制,推广铁海联运“一单制”、铁路运单物权化、贸易融资结算等规则试点,实现“一次委托”“一单到底”“一次保险”“一箱到底”“一次结算”,累计签发多式联运提单808票。
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累计业务量超过8700万票,取得全国“单一窗口”第一票货物申报等七个“全国第一”。
优化“离港确认”模式,推广“提前申报”“两段准入”,从货物抵港、海关接受申报到货物放行由1—2天压缩至2小时以内,转关手续办理时间压缩90%以上。
市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入选全国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是重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抢抓政策试点的重大机遇,也是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建设改革开放新高地的重要任务。
下一步,重庆将抓紧编制重庆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有效承接国家授权或下放改革事项,积极探索、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力争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示范。
01
细化改革举措
结合重庆实际,细化各改革事项工作方案,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操作规程、办事指南等。
建立改革事项任务台账,按照国家整体安排,倒排时间表和线路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创新试点。
02
抓好落地落实
建立常态化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市级部门和区县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同频共振,推动首批创新试点改革事项尽快落地见效。
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指导支持,加强与其他试点城市沟通交流,共同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03
强化事项监管
统筹发展和安全,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职责,健全风险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强化跨区域、跨部门信息共享、监管协作和风险处置合作,做到放管结合、风险可控。
文字:周小平
编辑: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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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商环境创新试点,重庆将这样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