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山西省委宣传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关于强化常态化监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共6个方面22条,坚持协同监管、依法行政、创新发展、数字赋能原则,旨在全面深化山西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山西”实现“数字转型”的战略布局,提升山西省平台经济领域管理服务能力,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监管机制,构建全链条全领域全方位常态化监管格局。
《意见》指出,突出政策统筹,夯实持续发展基础。完善规章制度,推进《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工作,不断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对《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条例》《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宣贯工作。建立规制体系,围绕竞争、数据、算法等平台经济共性要素建立通用性监管规则体系,完善数据和算法监管规则;制定《山西省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备案指引》。强化标准供给,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创新引领作用,探索研制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等相关领域的先进标准。
《意见》要求,突出风险防控,强化“事前”源头治理。把好市场准入关,持续推进平台经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全程网上办理和集群注册服务,实现主体登记注册“零见面”;抓好重点领域准入制度落实;落实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核准,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准入。控好风险预警点,引导平台企业在法律合规、数据管理、新技术应用等领域完善自律机制,防范数字技术应用风险;建立健全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创好引领示范区,持续深化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贯通发展工程、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及示范基地创建。
《意见》要求,突出工作重点,强化“事中”靶向治理。一是加强信息公示管理。强化平台经济领域“亮照、亮证、亮规则”管理。鼓励网络交易经营者链接到市场监管总局电子营业执照亮照系统,公示其营业执照信息。二是加强商品准入管理。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强化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用农产品等网络销售监管。三是加强信用评价管理。加强和改进平台经济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诚信经营和发挥信用评价影响力作用。四是加强竞争秩序管理。加强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五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进一步建立健全适应平台经济企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制度。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制定与平台自身特点和能力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六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电商平台经营者履行消费者投诉处理义务,建立消费纠纷和解维权制度,鼓励电商平台建立在线纠纷解决(ODR)机制,制定公示争议解决规则。七是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强化电商平台作为网络交易空间提供者的责任,完善交易信息安全设施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八是加强支付税收管理。督促山西辖区内银行和支付机构依法为平台经济提供支付服务,强化支付业务合规管理。九是加强支付领域监管。整治非法支付、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
《意见》要求,突出执法惩戒,强化“事后”闭环治理。深化执法办案,综合运用合规指南、行政指导、行政约谈、提醒告诫、信用监管、联合惩戒等多层次监管手段,强化对早期、轻微违法行为的约束和纠正,为平台经济等新业态发展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实施联合惩戒,探索建立案件会商和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加强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引导平台企业对违法商户清退信息等相关信用评价互通、互联、互认,实施联防联控。强化公正监管,全面提升监管透明度;优化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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