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报讯 (记者 秦海峰)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包容免罚清单(试行)》(以下简称《免罚清单》)公布,在山西省市场监管领域81项违法行为免罚。
按照行政处罚法对裁量范围内不予处罚事项的界定,《免罚清单》包含3种不同性质的免罚事项:第一种是法律、法规及规章明确规定的,需要先责令改正后进行处罚的事项,共有39项;第二种是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事项,共有4项;第三种是属于首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的事项,共有38项。
据山西省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免罚清单》旨在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要求,深入提升监管效能和治理水平,树立包容审慎监管理念,不断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山西省在全国率先提出建立各级免罚台账和免罚主体记录制度,使《免罚清单》的落实更具操作性和实效性,为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裁量有度的行政执法环境作出重要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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