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开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上海开始步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生活垃圾分类曾呼吁和试点多年,但效果一直不尽如人意。此次上海强制要求生活垃圾“四分法”,如此分法是否太过复杂?前端分好后,后端还会再混成一桶运走吗?该如何建立分类的长效机制?
上海生活垃圾为何采用“四分法”?
对于垃圾分类,曾有一种观点,“干湿”两分法比较好推行。也就是说,把菜叶、剩饭、骨头等厨余“湿垃圾”分出来,避免弄脏塑料、纸张等其他“干垃圾”,影响其回收再利用。号称世界上垃圾分类做得最好的日本,在实行垃圾分类初期,也仅将垃圾分为可燃烧、不可燃烧两类。
本次上海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类来分的,但是让人费解的是,部分垃圾并非是按照干、湿的字面意思来分类,比如尿不湿属于干垃圾,干瓜子壳却属于湿垃圾,鸡骨头等属于湿垃圾,大骨头却属于干垃圾……
“本次上海的‘四分法’主要是根据《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国办发〔2017〕26号)的分类标准、上海人的语言习惯,以及末端处理设备的能力和处理便捷性来确定的 。”同济大学循环经济研究所所长杜欢政教授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杜欢政参与了上海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研究的前期工作,他说,生活垃圾的特点是非标准化,成分极其复杂。比如按照粽叶属性,本应属于厨余湿垃圾,但粽叶的材质比较硬,后端处理时刀子很难切碎它,因此,只能作为干垃圾来焚烧处理;大骨头被分类到干垃圾,也是同样的道理。
先有分类习惯还是先有处理设施?
在家把垃圾分类做好了,到垃圾处理厂是否又会混到一块?“湿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是全国较为普遍的问题。目前,上海的生活垃圾末端处理能力基本能匹配分类处理的要求,并在加快建设湿垃圾处理设施。但在现阶段,分类后各种垃圾又混到一块运输、处理也是有可能出现的。”杜欢政说,居民养成垃圾分类的习惯至少需要3—5年,到底是等居民养成分类习惯后再建设分类处理设施,还是等处理设施全部建成后再要求居民垃圾分类?
“这就如同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因此,先开始实施强制分类,再根据分类和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逐步调整和解决。”杜欢政说。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刘建国表示,垃圾分类是一个从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完整链条,涉及产生垃圾的居民和单位,收集、运输和处理的企业,管理的政府,参与者众多。在一定阶段,分类又混运的情况难以避免。“现在需要做的是,大家都要负起自己的责任,不要相互推诿和指责,各负其责,把自己在这链条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这件事情总会有解决的一天。”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50%以上,其中东部地区达 60%以上。
刘建国说,目前,我国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基本结构是焚烧发电、卫生填埋并举,随着垃圾分类逐步推动,一批适合处理有机湿垃圾的生物处理设施在逐步建设中。“预计在未来几年,会成为我国垃圾处理整个技术格局中不可忽视的组成部分。并通过分类处理系统,不同特性的垃圾到适合的处理设施中去,达到整体绩效最优、污染最低。”
怎么建成分类的长效机制?
为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多年来我国一直呼吁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并进行试点,但效果不尽如人意。该如何建立分类的长效机制?
杜欢政说,分类投放不能“一刀切”。上海要求垃圾“定时定点”投入,投放点不能设得太远,投放时间也要跟小区居民协商。“比如小区居民工作时间多为996,设置早晚6点到8点为投放时间,很多人就无法扔垃圾了。必须‘一区一策’,‘一刀切’的政策最终是无法长期实施的。”
在生态环境部6月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也表示,环境部正在推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将垃圾分类制度及相关要求纳入修订内容;根据《“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试行)》,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生活垃圾填埋量等作为考核指标;将垃圾分类突出问题纳入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等。(李禾)
(责任编辑:王婉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