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传江苏省阜宁县民政局社管科科长刘硕在参加公款举行的宴会时,因喝酒过多致死。阜宁县民政局19日向记者回应称,该局人员刘硕参加聚会后死亡确有其事,但是其周末参加亲友聚会,事发后也由死者家庭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阜宁县民政局表示,该局社会组织科科长刘硕于3月8日晚在一家名为“家里家外”的饭店与亲友团聚,晚宴至九点多结束。晚宴结束后刘硕感到身体不适,被其亲友送到县医院急救门诊治疗,晚十一时左右诊治无效死亡。此后,死者家庭自行处理善后事宜。
此外,当地有关知情人士对记者表示,当日参加聚会的有关人员已给刘硕家人作了赔付。 (记者 陈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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