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10月8日讯 记者从安徽纪检监察网获悉,经安徽省监察委移送,日前,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焱华(正处级)予以逮捕,并指定蚌埠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案审查起诉。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时认定,陈焱华自2002年至2008年,在担任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总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项目转让、企业经营利润分配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受贿犯罪。目前,该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陈焱华简历:
陈焱华,男,汉族,1964年7月出生,安徽太湖人,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1983年09月-1987年07月 安徽财贸学院工业会计专业学生;
1987年07月-1989年12月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科会计;
1989年12月-1993年02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1993年02月-1994年02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4年02月-1995年12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
1995年12月-1999年11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财务部经理;
1999年11月-2003年03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总会计师;
2003年03月-2007年04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2007年04月-2009年12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9年12月-2010年08月 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08月-2011年12月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1年12月-2013年05月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05月-2013年09月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09月-2017年12月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2017年12月- 安徽国贸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委员,安徽省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8年6月6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18年9月30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2018年10月8日,以涉嫌受贿罪决定逮捕。
(责任编辑:刘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