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7月23日电 (吴兰 夏莹)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日对近期疫苗相关问题向公众作出解答。记者当日获悉,目前安徽省境内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问题批次的百白破疫苗未流入该省。
7月15日,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违法违规生产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的通告》,国家药监局已责令企业停止生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所有涉事批次产品尚未出厂和上市销售。
目前安徽省境内已全部停用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对已经接种了长春长生狂犬疫苗部分针次但尚未完成全程的接种者,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疾控局公开发布的信息以及国家《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工作规范》要求,可使用另外品牌的狂犬病疫苗按照原接种程序完成后续接种。
根据2017年11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信息: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5014-01、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规定,安徽未采购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上述批次百白破疫苗未流入安徽省。
据介绍,2018年是安徽省实施免疫规划工作40年,每年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超过90%,全省连续26年无脊髓灰质炎野病毒引起的病例,连续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连续24年没有报告白喉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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