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性传播比重越大 文化传播针对性越强

2011年01月14日 10:54   来源:中国文化报   李庆本

    有人担心,中华文化的世界传播会给其他国家带来恐慌,其实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我们向世界传播的中华文化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对外文化传播必须避免无的放矢,应考虑接受者的感受。如果所传播的文化信息接受者完全不理解,传播也就中断和失败了。

    寻找文化价值观中的共性

    什么样的文化价值观容易得到别人的认同?毫无疑问,不同文化中的共性部分被认同的可能性最高。不同民族文化中既存在着个性、特殊性,也有共性,这是跨国文化交流的前提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个条件,文化交流和传播便失去了可能性和必要性,也就失去了交流和传播的基础。

    文化个性可以引发惊奇,却不容易获得认同。外国人对一个民族的文化认同,首先是对这个民族文化中所存在的共性的认同。我们有些电影极力渲染民俗中的特殊之处,虽然也能获国际大奖,但这种成功很多是基于外国人的猎奇心理,而并非他们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所以,我们一方面要珍视我国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价值,同时也应该发掘它与其他文化的共同价值。像中华文化中许多精华价值理念,如“和而不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完全能够得到全人类的认同。周恩来总理在1954年日内瓦会议上向外国朋友介绍《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时候,采用了“中国的《罗密欧与朱丽叶》”的说法,就是一个充分考虑到接受者的可理解性的例子。

    寻找外国人易于接受的方式

    之前,笔者曾接受文化部委派,赴马耳他中国文化中心工作。在工作的过程中笔者深刻认识到,要做好中外文化的交流工作,必须以外国人易于接受的方式传播中国文化。

    我们曾与马耳他诗歌协会、国家剧院联合举办过一台《诗歌朗诵晚会》。在策划晚会的时候,首先面临的问题是如何让当地人了解《诗经》、屈原、李白、杜甫、苏东坡等中国经典诗歌与诗人的魅力。考虑到当地人的接受能力且要提高他们的兴趣,显然不能采用在中国常用的朗诵形式。为此,我们在晚会中将讲座、朗诵、艺术表演、中国音乐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晚会以中国诗歌讲座为主线,中间穿插诗歌朗诵,又有中国乐器表演、舞蹈相配,使整个晚会显得既高雅,又生动。诗词朗诵采用中英两种语言,让人一目了然。所选诗歌内容涉及中国的春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都配有相关图片,增加了诗歌朗诵的文化内涵。这场晚会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由此看来,我们不仅可以向外国人传播像中国饮食、武术这样的通俗文化,只要方法得当,向对中国文化一无所知的外国人传播中国的高雅文化也是可行的。传播中,要重视利用所在国的机构,以当地民众能够和易于接受的方式,增强传播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此外,中国文化中心还应该重视文化传播的受众研究,每开展一项文化活动都应该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了解外国观众的感受,建立信息库,这样不仅为进一步开展对外文化工作提供信息基础,还可以了解我们的文化在外国人心目中的形象。 


    了解对象国的文化政策

    了解和研究别国的文化政策,其意义不光是借鉴和学习,更是为了有效地传播中华文化。英国文化研究学派非常重视文化政策的研究,学者托尼·本尼特很早就提出“置政策于文化研究之中”。

     1998年,欧洲理事会委托欧洲比较文化研究所制定出台了一个“欧洲文化政策与趋势概览”。这个概览的框架结构包括九部分内容:历史回顾;文化政策和手段;立法、决策和行政机制;制定文化政策的一般目标和原则;文化政策发展方面的问题争论;文化领域的主要法律条款;文化资助;文化体制和新的合作关系;对创造性和参与性的扶持;文献来源。

    依照这一框架,欧洲各国先后推出自己的官方、半官方的文化政策。到2009年,依此框架出台文化政策的国家已达41个,其中包括英、法、德等西欧国家,还有俄罗斯、波罗的海三国和匈牙利等独联体和东欧国家。有趣的是,连加拿大这个传统上属于英联邦、地理上属于北美的国家也接受了这种框架,加入到“欧洲文化政策与趋势概览”的平台中来。由于采用统一的结构模式,每个国家的文化政策可以互相比较。目前可比的项目包括:所有的表格、公共团体和优先权、立法和政策尺度、文化资助、文化参与和消费。

    我们在对外传播我国文化政策的时候如果也能采用类似框架,应该会增强对外宣传我国文化政策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利于将我们的文化政策更好地介绍到国外。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永远只是游戏规则的参加者,永远不做规则的制定者。

    增加产业性传播的比重

    文化传播可以分为非产业性传播和产业性传播两种途径。产业性的文化传播,一方面能获得丰厚的经济收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润物细无声的效果,将国家的道德理念、文化、品牌传播到全世界,一举两得。

    以前,我们的许多演出都采用赠票的方式运作。实际上,请人家来看免费演出,人家不见得愿意来看,但若是好的演出,就算花钱买票他也会不请自来。中华文化有许多可以利用的资源,可以做成文化产品。美国人和日本人都在利用我们的这些资源,像《花木兰》、《西游记》等被他们拍成了动画片和电视剧,取得了很好的票房收入,同时也大大扩大了中华文化的影响力。这就是文化产业的力量。

    实践表明,越是经济发达的国家,产业性传播在文化传播中所占的比重就越大。英国前首相布朗曾经说过,中国向英国出口各种商品收益的总和抵不上英国英语教学一项从中国所获得的收益。与非产业性传播相比,产业性传播接受者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要更大。所以在中华文化向世界传播的过程中,我们要特别重视文化产业所发挥的作用,将中华文化的世界传播与文化产业发展作为一个整体来考量。一言以蔽之,文化产业其实可以成为中华文化传播的重要途径。(作者系北京语言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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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