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重大会计差错 23位股民状告华闻传媒

2011年01月04日 15:51   来源:扬子晚报   
    知名证券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昨天透露,华闻传媒虚假陈述赔偿案件已取得重大进展,由他代理的首批23位股民起诉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索赔金额高达238万元,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上述23起案件。厉律师分析,根据类似案件司法实践,海口中院在2011年3月3日诉讼时效届满后安排开庭的可能性较大。

    厉律师介绍,首批起诉的股民主要来自江苏、浙江、上海、深圳等地,其中有5位江苏股民,无锡1位,常州1位,苏州3位,这5位江苏股民中索赔金额最少也有6万余元。以原告辜先生为例,在2007年5月至2008年1月期间,分四次买入“华闻传媒”8000股,买入均价12.478元∕股,在2009年3月3日卖出上述股票,包括投资差额损失65200元、佣金损失97.8元、印花税损失65.2元、利息损失945.1元在内,共损失66308.1元。

    厉律师认为,被告华闻传媒在公开披露的2007年及以前年度报告中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属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被告的虚假陈述行为导致原告投资“华闻传媒”股票遭受重大经济损失,被告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厉律师提醒,华闻传媒证券索赔诉讼时效将于2011年3月3日届满,仅剩2个月左右时间了,尚未起诉的股民不要错过诉讼时效。2007年4月19日以后买入华闻传媒股票,且在2009年3月3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存在亏损或推定亏损的股民,可对华闻传媒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目前,厉律师正在代理第二批华闻传媒索赔,已有30余位股民提交委托资料,其中,有六七位南京、连云港股民加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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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