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位于山西大同的云冈石窟时表示:“云冈石窟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特色和中外文化交流的历史。这是人类文明的瑰宝,要坚持保护第一,在保护的基础上研究利用好。”这也道出了中国世界遗产历史文化价值的厚重和研究保护的重要性。
世界文化遗产是一项由联合国发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负责执行的国际公约建制,以保存对全人类都具有杰出普遍性价值的自然或文化处所为目的,是文化保护与传承的最高等级。我国自1985年加入《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以来,已成功申报世界遗产55项,其中文化遗产37项、自然遗产14项、自然与文化双遗产4项。我国世界遗产总数、自然遗产和双遗产数量均居世界第一,是近年来全球世界遗产数量增长最快的国家之一。
世界遗产是全人类共同继承和拥有的宝贵财富,是人们认识历史文化的教科书,是不同民族、不同国家进行交流学习的宝贵资源,同时也是学术研究的重要资源。一个国家的世界遗产能够反映出这个国家的文化实力,成为对外展示的窗口、拉动旅游的动力。但世界遗产遭到自然和人为破坏的例子屡见不鲜,对其进行科学保护和有效监管迫在眉睫。保护好世界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成为各缔约国义不容辞的使命。
三十五年的中国世遗之路
自成为《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缔约国以来,我国一直是世界遗产项目的积极参与者和维护者,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坚定支持者。中国政府长期致力于推广世界遗产保护理念,积极改善世界遗产保护状况,努力提升世界遗产展示阐释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推动文明交流互鉴。中国在健全申报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保护管理、推动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工作,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其他缔约国的高度认可。
我国通过世界遗产特别是世界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向世界生动展示了我国悠久灿烂的历史文化,让世界各国人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中华民族为人类文明发展作出的突出贡献,为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人民自豪感和社会凝聚力提供了精神动力。围绕世界文化遗产开展的本体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带动了文化遗产地的生态保护、环境优化,为文化遗产地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在多年的实践中,我国逐渐总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保护实践,为世界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有益经验。在自然遗产保护方面,我国探索建立了自然遗产依托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机制,加强了自然保护的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对世界自然遗产、双遗产的科学保护和有效监管。同时,通过完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和规定,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还草还湿等重点生态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监督管理,加大对遗产地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维护遗产地的完整性和原真性。
我国在世界遗产的保护过程中,将保护与民生发展相结合,通过特许经营、利益共享、生态补偿、生活补助等多种方式惠及民众、改善民生,带动了地方优化发展。各遗产地通过开展适当的旅游展示活动,拉动了住宿、餐饮、交通、土特产加工、手工艺制作等相关产业发展。
通过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这个平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同行的交流合作日益加强,大力推动了文明交流互鉴。我国已经4次担任世界遗产委员会委员国,相继承办了第二十八届世界遗产大会、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第十五届大会等重要国际会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其相关组织在华设立多个二级中心或分支机构。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定于2020年6月29日至7月9日在我国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的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推迟举行,召开时间待定。尽管如此,我国申报、保护、宣传世界遗产的脚步并未停止。7月6日,良渚古城遗址申遗成功一周年之际,“杭州良渚日”暨首届杭州良渚文化周系列活动火热开启,翻开了“后申遗时代”的崭新篇章。7月8日,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日当天,鼓浪屿世界遗产标志物“时光晶体”揭幕,象征着对鼓浪屿历史文化的记录和铭记,成为鼓浪屿的新地标。
作为中国2020年的世界遗产申报项目,“古泉州(刺桐)史迹”更名为“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正有序推进申遗。该项目是古泉州在以“刺桐”之代称闻名于世的宋元时期,在“海上丝绸之路”进入繁盛阶段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并遗留至今的与海洋商贸、海洋文化相关的诸多史迹与遗址。项目于今年新增了6个遗产点,以多维度支撑与体现“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这一价值主题,也凸显了泉州对“一带一路”倡议的积极践行。
“活化”保护,平衡开发
随着近年来我国在世界遗产与可持续发展方面不断更新理念,国内文化遗产领域的整体水平得以提升,人民的重视保护程度增强。全社会逐渐意识到,保护文化遗产,可以涵养一个国家、一座城市的内在历史记忆和文化肌理,是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提出,文化遗产要坚持以保护为主,同时也要合理利用、加强传播。
纵观国际,西方国家崇尚对世界遗产实行“活化”保护,即让文化遗产融入当代人的生活,使人们能够在与历史文化的对话中增长知识、增添智慧、丰富心灵。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苑利表示,让遗产融入当代生活是个相互的过程。一方面,政府应该有意识地让遗产走进大众的生活,让大众感受到遗产之美、遗产之珍,进而增强人民的文化自信心、自豪感;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创造机会让更多的人通过当代文化创意走进遗产、了解遗产,从而展现出遗产的多重价值。学界普遍认为,文化遗产保护“活化”的核心是人的参与,它实际上反映了某一个时代的生产、生活和生态。早期的文化遗产更多是存在于政府、传承人与被传承人之间,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了组织、学者、游客甚至资本的参与,这对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尤为重要。在国家加强文化遗产“活化”保护的实践过程中,可以看出保持历史的活态,文化就有无尽的生命力,而“活化”保护的渠道拓展得越宽阔,文化遗产保护就越有效。
如何在保护与开发的矛盾中寻求平衡,一直是世界遗产“活化”保护实践中的重要议题。在开放“活化”保护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对世界遗产的本来含义缺乏正确的理解,把对世界遗产第一位的“保护”变成了毫无节制的过度开发,导致世界遗产失去其原真性,面临着旅游业超载、生态系统失衡甚至濒临消失的困境。
《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对这种情况作出了约束,如果世界遗产所在地由于大规模公共或私人工程、城市或旅游业迅速发展计划面临消失等危险,且情况持续恶化,委员会将对遗产地处以“红牌”,从《世界遗产名录》中删除。2007年,丽江古城等6处中国世界遗产就曾因过度商业化开发、保护不力被亮“黄牌”。2009年6月,世界遗产委员会将德国的德累斯顿易北河谷从《世界遗产名录》中除名,原因是当地政府坚持在河谷建设一座长635米、四车道宽的跨河大桥,此举破坏了河谷的遗产风景。可见,申遗成功并非一锤定音。世界遗产并非一块金字招牌,而是一个严肃的历史担当,更是一份郑重的国际承诺。如果申遗是为了牟利而使遗产资源遭到破坏,那将背离遗产保护的初衷。
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世界遗产需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利用之间的平衡关系,对此苑利认为,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利用表面上看确实是一对矛盾体,但有矛盾就有统一,关键是要掌握好保护与利用的“度”。而如何拿捏这个“度”,要以不破坏遗产为前提。他解释道:“譬如,人们为发展旅游将原汁原味的世界遗产变得面目全非,不再具有历史价值,这种改造本身就成了破坏,同样,通过改造让遗产旧貌变新颜,原有的古朴的美一去不复返,这同样是破坏遗产。所以,遗产的‘活化’前提是遗产还在,遗产不变。遗产都没了,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岂不成了一句空话?”
日前,非营利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基金会公布了2020年濒危世界文化遗产清单,包括巴黎圣母院、安大略广场在内的25处世界文化遗产,在城市化、自然灾害、暴力冲突和无人保护的影响下,面临着巨大威胁。对待世界遗产,应始终坚持“保护第一,可持续利用”的原则,让保护和利用和谐发展。如何做到既能保护好文化遗产,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文化遗产的教育作用、社会作用,让世界遗产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和独特魅力,是世界各个文化遗产地面对的共同问题。
世遗可持续发展的中国实践
榆林窟又名万佛峡,位于甘肃省瓜州县城南70公里处,洞窟开凿在榆林河峡谷两岸直立的东西峭壁上,因河岸榆树成林而得名。榆林窟又称为敦煌莫高窟的姊妹窟,是敦煌石窟艺术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敦煌研究院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副所长李立新介绍,榆林窟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建设项目于2016年启动,至2019年完工,投资1254万元,用时4年多。虽然工程体量不大,但施工极为困难。为配合榆林窟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建设项目,在敦煌研究院的大力支持下,于2017年启动了榆林窟辅助基础设施(自筹)建设项目,共筹集约1441万元配套资金,完成了窟区景观环境整治改造、窟区舍利塔修缮、新建房屋内装修、公厕新建和改扩建、四合院修缮等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的外部形态与整体环境、石窟寺遗址做到和谐、统一,可以说是在古遗址范围内建造现代建筑并能较好融入的一个典型。
在文物保护方面,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在日常的检查、监测、维护和管理以外,大多是以配合敦煌研究院的工作为主,完成了部分壁画、塑像的修复。例如,对榆林窟第25窟实施了保护性展示设施建设,成果得到了院内外和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
近年来,持续的敦煌热引来大量的游客,到榆林窟观赏壁画的游客也逐年增加,这给榆林窟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如何在新形势下保护文物本身,是榆林窟文物保护研究所面临的重大议题。为此,该所完成了榆林河观景桥的设计和施工,加固和完善西崖洞窟的人行栈道以及保护性展示设施建设等措施,逐步开放西崖部分有开放条件的洞窟,以开拓更多的开放线路,削减旺季时洞窟内人数的峰值;利用大数据和区块链对游客进行分层,并与瓜州县域内的其他景区建构无障碍信息平台,在旺季时相互调控,使游客在众多景区分散稀释,降低特定时段榆林窟的接待压力。
离开敦煌,来到我国的东南沿海地区,一处世界遗产因吸引了海内外的多家媒体、剧组、栏目组取景拍摄而声名鹊起,这就是位于福建省的福建土楼。福建土楼产生于宋元,成熟于明末、清代和民国时期,是以土作墙而建造起来的集体建筑。其建筑风格古朴粗犷、形式优美奇特、尺度适当、功能齐全实用,与青山、绿水、田园风光相得益彰。
福建土楼具有文物保护单位、民居居住点、旅游景点三重属性,在居住使用、商业开发和保护修缮的过程中,存在着民居自愿保护意识不强,建筑维修质量粗糙低劣,改变原生态文化的真实性等问题。尤其是在福建土楼成为世界文化遗产、国家5A级景区之后,伴随文化旅游而来的是经济增长,如何调和居民回乡就业、土楼游客承载能力和开发保护之间的矛盾,成为不可回避的课题。多年来,福建土楼始终践行兼顾遗产保护、旅游开发和居住环境维护的发展道路,取得了宝贵的经验。
据福建省客家土楼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开梅介绍,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将世遗土楼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保护规划与旅游规划先行,严格执行世遗保护相关法律规章,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土楼保护维修力度,已完成多项保护维修工程。同时,加强安全防范,定期对23座世遗土楼的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做好防火、防盗、防腐、防蛀“四防”工作。在做好土楼保护的前提下,把旅游产业作为“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抓手,统筹各项民生工作,增加群众就业机会,提高农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