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时值汛期,文物安全受到广泛关注。保护这些承载着乡愁与情感的文化遗产是一道严峻考题——
百年古建 如何安全度汛
汛期文保 考验应急处置能力
皖南地区多水系多河道。因水而有桥,因桥便成景,那是风平浪静、静水深流的日子里一幅幅绝美的风景画。
有多少古桥,就有多少个流传至今的历史故事。根据相关历史记载,徽州一府六县原有古桥1200多座,历经漫长的历史变迁,现剩余100多座。宣城历史文化研究学者方光华在一篇文章中介绍,安徽最长的古石桥是歙县县城横跨练江的太平桥,16孔268米。在皖南仅次于太平桥的,是旌德县三溪镇的乐成桥,有“皖南第二大古石桥”之称,长156米。
古桥,不仅是通行便利的要塞,也不仅是横跨两岸的风景,更像是一位饱经流年的老者。遗憾的是,当水咆哮而来成为水患,水与桥和谐共生的图景被打破。黄山市屯溪区国保单位镇海桥、旌德县省保单位乐成桥,这两座始建于明代、清代续修的形制巨大的石拱桥在这次洪水中被冲毁。在洪水中受到不同程度影响的还有其他文物,如黄山徽州区国保单位潜口民宅、绩溪县龙川胡氏宗祠进水;国保单位休宁县登封桥二处桥墩被水冲裂。此外,文物部门在巡查中还发现多处文保单位出现雨水渗漏、积水等现象。国家文物局近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切实增强防灾减灾意识。
在重大洪涝和地质灾害面前,古桥被冲毁、古城墙坍塌、古建筑垮塌和古树名木倾倒等灾害风险等级正在上升,考验的是相关部门突发灾情应急处置能力。辖区内文物、博物馆单位,需要一场拉网式排查,有文物分布的水库、河流和山区、沟谷等洪区和地质灾害多发区是重点排查区域,古桥、古城墙、古建筑和依托文物建筑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以及文物保护工程工地、考古发掘工地等单位和场所,也是重点排查对象。所有行动旨在最大程度保护这些承载着几代人乡愁与情感的文化遗产。
灾后修复 需要科学审慎进行
历史上,屯溪镇海桥曾历经4次重修重建。很多市民和网友表达了重修古桥的强烈愿望,“希望高水平修复老大桥,修旧如旧并保持原有功能和风貌,让这座承载着徽州数代人记忆的老大桥重现世人眼前。”一名市民在网上写到。
洪水退去,被冲毁的镇海桥部分构件露出水面。7月17日,黄山市住建局、文旅局批准市城建处关于屯溪镇海桥散落构件、石料的打捞方案,尽最大可能收存原有建筑构件、材料。为摸清构件在水中位置,提供援助的黄山市民间公益组织山越应急救援中心,出动救生艇,通过声呐探测仪、水下窥镜、水下无人机等先进专业设备,在屯溪老大桥周边进行初步探测。与此同时,旌德县文旅局相关负责人就乐成桥的复建或重修问题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按照以往的经验,等洪水退却后,70%以上的古桥构件能够打捞上来。其后,等专家组研判,确定复建或重修方案。记者了解到,兵分两路的古桥梁专家、古建专家时至今日一直在损毁现场做调查评估工作。专家认为,测绘资料完整的古桥,原样恢复不存在技术问题。
在实践中,灾后修复应该如何开展,文物修复应当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来进行,如何才能实现美感与实用性的平衡?据了解,《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中有相关规定:文物修复应保护现存实物原状和历史信息,应当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必须保留,所有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正确把握审美标准,不允许以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省文物局文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修缮、保养、迁移,必须严格遵照文物保护法,完全损毁的,不支持重建;部分损毁,具备修复条件的,要上报国家文物局批准后实施。文物修复有两个原则:一是不改变文物原状,二是最小干预,坚持“四原”,即原结构、原材料、原形制、原做法,保证古建的原真性。以镇海桥为例,其如何修复,省内文物专家正在现场勘察评估,最终要以国家文物局的批复为准。但文物修复同时也存在一些现实难题:比如完全按照原有材料和工艺也难以保证文物安全,很多老的材料风化损坏,老的营造工艺也已经失传。为了古桥等古建的安全,也有专家建议一些隐蔽工程可以适当采用新材料新工艺。
厘清责任 将损毁风险降到最低
从皖南到皖北,雨带北移,目前汛期文物保护依然形势严峻。据介绍,文物部门正在进一步行动,加强对古桥、古塔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险情排查、以防为主,全力防灾减灾;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指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做好文物灾情统计上报,指导各地开展文物灾情评估、维修方案编制上报等。
古桥的维修加固既是一个文保项目,又是一项涉水工程。对众多属于河流上的公共交通与基础设施的古代构筑物,采取怎么样的管理与保护措施,才能更有效地使这些长达数百年的“老寿星”延缓其生存的时间,从管理与技术层面科学全面分析一下水毁的真正原因,地方政府及水利、交通、建设、文物主管部门分别应该履行哪些责任,对于更多同类型文物保护来说,是积极而必要的思考。
文物保护专家张宏明认为,从法律责任的界定区分来看,文物主管部门在维修保护时是按照法定程序对保护规划、维修方案、资质单位的审核等技术层面实施监督管理,而文物日常的维护、保养、观察、测绘的预案和维护,这些不可忽视的对文物本体安危构成的责任,则分别属于其直接主管的水利、河道、交通或建设部门所有以及承担。为了防范类似文物损坏现象,有必要对相关法规进行补充和修改,同时宣传文物法律规定、普及行政管理知识和提高社会的认知能力。探讨水毁古桥的原因,并不是“水毁”那么简单而浅层的表象,通过深层次的观察,还关联到直接、间接、前溯责任,关系到河床变化、堤坝固化、水下取沙、桥墩松懈、水流方向变化、水压阻力等等一系列社会管理与水文、交通、力学、结构、文保因素。
此外,对古代大型构筑物的维修与保护,现有文保资质单位的技术人员构成,是否完全具备维修的能力,也是值得思考的问题。以古桥为例,如果只关注水上部分,而缺少水下结构、环境、水文、淤积、抗压、力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就会出现常修常损、常损常修的不利局面。张宏明认为,应当形成由文物、水利、交通等单位共同认定的保护报告,区别情况,采取不同措施,将文物的风险与危害降到最低点。包括古桥在内的古建筑保护,不仅需要汛期的集中关注,更需要常态管理中的精心呵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