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书,是指家里人相互来往的信,可写内容很多,在电报普及之前,家书是家族成员主要的沟通方式,也是维系家人情感的一种联系方式。
山东新城王氏家族中,也有一封非常珍贵的家书,那就是王渔洋写给儿子的家书——《手镜》。
王渔洋,山东新城县(今桓台)人,原名士禛,字子真,又字贻上,号阮亭。生于明崇祯七年(1634年),卒于清康熙五十年(1711年)。身后因避雍正(胤禛)讳,被改为士正,乾隆时诏改士祯,并赐谥文简,为清初文坛领袖、一代诗宗。王渔洋为官45年,从扬州推官一直做到刑部尚书,一生坚守“清、慎、勤”和“不负民即不负国,不负国即不负所学”的为政箴言,宽政慎行,洁己爱民,颇有政声,有“一代廉吏”之誉。
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七月,王渔洋三子王启汸上任唐山县令。当时的唐山土瘠民贫,百废待兴。对于儿子王启汸由一介书生仓促获此任命,王渔洋的心情委实难安。七个月后的康熙三十七年二月,在户部左侍郎任上、时年65岁的王渔洋于京邸书写家书《手镜》一册交给了儿子,内容共50条3000余字。和普通家书不同的是,这封家书内容极其丰富,内容涉及立身、处世、行政、司法等诸多方面,试举几条:
“公子公孙做官,一切倍要谨慎检点。做官自己脚跟须正,持门第不得。”在封建社会,特别是官僚家庭出身,往往容易依仗优越的身份和权势,瞧不起人,横行霸道,甚至为非作歹。身为朝廷高官的王渔洋,对此屡见不鲜,故告诫儿子,绝不能以出身高官望族傲慢待人。
“春秋课农,须身亲劝谕鼓舞之。尤须减驺从,自备饮食,令民间不惊扰。”农忙季节,督促农耕必须亲历亲为以示鼓励,尤其要减少侍从,自带饮食,不能扰民;“日用节俭,可以成廉。而下人衣食,亦须照管,令其无缺”,要养成节俭的好习惯,要善待服务人员;“勿用重刑,勿滥刑。至于夹棍,尤万万不可轻用”“加派一事最碍官声,最为民害”“日用米、肉、薪、蔬、草、豆之类,皆当照市价平买,不可有官价名色。”
既为家书,除了与公务有关的内容,《手镜》自然也体现出一位慈父对儿子健康和生活方面的体贴和关心,如,“宴会当早赴早散,不可夜饮”“雾天早起当使饱,若枵腹则恐致疾,行路尤不可也。暑天有汗亦不可在有风处脱衣帽,寒天又不必言”,雾天早起时要吃饱饭,走路也不能空腹,否则会体力不支或生病;身上出了汗也不能在有风时脱衣帽,等等。看到这些,你的脑海中是不是已经浮现出一位慈父的形象?
通览《手镜》,可以发现,王渔洋的为政理念,主要表现在进一步拓展传统“民本”思想的外延并具体化,在司法、财经、税收、教育等领域提出了一些科学理念,并严格规范官员的工作作风与生活作风。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手镜》第20条,王渔洋对“清慎勤”作出的解释:“无暮夜枉法之金,清也;事事小心,不敢任性率意,慎也;早作夜思,事事不敢因循怠玩,勤也。”没有收受贪赃枉法的钱财,就是清;做事小心谨慎,不敢任性而为,就是慎;早起劳作,入夜反省,做事不拖拉不懈怠不玩忽职守,就是勤。
可以说,“清慎勤”既是王渔洋对儿子的谆谆教诲,也是他毕生努力实践的为官准则,是他一生勤于职守、廉洁自励、宽严有度的真实写照。
由上观之,虽为家书,其实内涵相当丰富,包括了个人生活和工作各个方面,从为人处世到健康养生,从刑罚宽严到与民休戚,词简义精,既浓缩了王渔洋一生正直为官的经验和自律准则,起到了教育后人审慎处事、洁己爱民的示范作用,不失为一篇为政箴言。同时,《手镜》也是一本健康指南,是一个正直、仁慈而不失严厉的父亲对儿子的谆谆教诲和殷殷嘱托,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是责任、担当和关爱。更重要的是,王渔洋叮嘱儿子的很多注意事项于300多年后的今天依然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其价值岂止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