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陕西将通过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综合措施建设,织密、织牢文物保护安全网,有效遏制田野文物盗窃、盗掘等案件,建立“打、防、管、控、建”相结合的文物安全综合治理体系。
据了解,陕西将以重要古墓葬、古塔(地宫)等田野文物为重点,分年度推进田野文物和文物保护单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加快建成省、市、县三级文物安全监管平台;调动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田野文物保护利用,通过购买社会服务、引进专业安保机构等方式,建立全社会共同参与田野文物保护体系。
另外,将实现文物安全防范系统与公安视频监控等安防系统联网,健全从文物保护单位到县、市、省的四级文物安全监控管理体系。2020年将选择古墓葬、古塔(地宫)等不同类型的田野文物作为试点,针对安全风险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做法。2021年至2024年将推广试点成功经验,逐步建成覆盖全省王陵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重点古墓葬、古塔(地宫)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同时,公安机关要将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将田野文物安全工作全面纳入公安派出所网格化管理和巡查范围,在古墓葬比较集中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文物保护单位较为密集的区域和重要考古工地设立专职警务室。依托“全国文物犯罪信息中心”不断完善文物违法犯罪人员、涉嫌文物违法犯罪高危人员的信息库。推广公安干警与文物管护人员共用办公场所,固定专人,实行不定期、高频率、网格化的武装巡逻,强化防控力度,专业精准打击文物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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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郭博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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