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6000多首歌从KTV下架”的消息登上微博热搜。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相关负责人证实,上月底已发布相关公告,要求KTV终端生产管理商和卡拉OK经营者积极落实,共涉及6609部音乐电视作品。
【短评】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使用他人作品必须依法取得授权。但不容忽视的是,有些人的版权意识还未建立起来,一些KTV更是“侵权重灾区”。删除侵权歌曲将推动KTV版权市场规范发展,音集协规范曲库后,将杜绝未经授权使用作品的情况,向集体管理组织缴纳著作权使用费的KTV场所将不会面临被诉风险,既可维护原创版权的利益,也可有效确保曲库的正版率。广大KTV经营者应认识到,盈利发财关键是守法诚信,不能侵害他人版权,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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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魏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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