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文化消费试点城市的长沙实践
作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之一,湖南省长沙市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逐渐形成了“以文化消费政策为引导,从供给侧发力,以政府购买、企业惠民等方式为引擎,以多元文化消费活动为支点,以‘文化+’和‘互联网+’战略为核心”的文化消费模式,成效显著。
以文化消费政策为引导,形成系列政策组合拳。为激发文化消费活力、引领文化消费方向,长沙市政府先后出台了《长沙市实体书店扶持办法》《促进长沙市印刷业发展若干政策规定》《长沙市非国有博物馆管理办法》和“长沙人才新政22条”等政策,紧扣文化市场的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形成了系列政策组合拳,为文化消费提供新动能。
以增加有效供给为着力点,提质扩容文化消费市场。长沙市依托长沙音乐厅、梅溪湖大剧院、湖南大剧院等场馆,引入优质资源,满足高雅文化的供给保障。推进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度假区、长沙方特东方神画等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扩容文化消费新供给。利用文化产业园区企业集中、消费能力强的特点,长沙市培育、建设并形成了中国(长沙)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天心文化产业园等11个消费聚集区。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中南传媒、电广传媒等七大上市企业全速领航。发挥小微企业的聚集效应,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壮大文化消费供给主体,形成了文化消费供给主体不断丰富,大中小型企业分工协作、竞相发展的良好格局。
以政府购买、企业惠民等方式为引擎,刺激居民文化消费。长沙市财政每年投入200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发放消费券、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同时,长沙市政府鼓励文化企业积极参与文化消费试点,向居民适当让利,通过政府补贴手段和企业让利方式相结合降低票价,使之达到“高贵不贵,文化惠民”的目的。2016年,长沙市获批成为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2017年,长沙市教育文化娱乐人均消费达到6378元,增幅为11.1%,文化产业增加值突破900亿元,占GDP比重的9%以上。
以多元文化消费活动为支点,激发文化消费市场活力。长沙市利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据点”,开展“千团百家”“好戏天天演”等系列品牌活动,培育文化消费“热点”。通过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带动服装、乐器、艺术培训等文化消费增长。策划举办“阳光娱乐节”“杜鹃花艺术节”等节会活动,以公共文化激发文化市场活力,同时又以文化市场“反哺”公共文化,实现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良性互动。此外,长沙市遴选确定了300家文化消费试点合作单位,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自主的方式,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和文化消费领域,指导企业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消费活动。
长沙市文化消费试点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价值。首先,长沙市依托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打破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壁垒,推动了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之间的互通,积极发挥政府在文化消费中的引导性作用及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跨系统的交流合作,并带动所属行业消费高速增长。其次,在试点过程中,长沙市坚持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原则,强化管理,优化服务,有效保障了群众参加文化活动的基本权益,满足了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差异化文化消费需求。最后,为信息时代政府文化管理流程再造提供了经验模式。长沙市坚持“互联网+”战略,加强文化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坚持网络与实体并举、线上与线下互动,不断推出适应互联网消费的文化产品;开发市域文化消费公共服务平台,将文化供给领域的相关资源和信息整合起来,开展文化消费数据采集分析归纳总结工作,掌握产业发展动向,为试点工作提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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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邵希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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