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6日讯 日前,浙江省质监局发布了我国首个“特色小镇”评定地方标准,该标准由浙江省发改委牵头组织,浙江省发展和改革研究所、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共同起草,将于2018年1月29日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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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评定规范》切实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提出的新动能、新业态、新效益等新发展思想,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围绕体制机制、区位特点、块状特色产业、城乡协调发展、生态环境、人文等方面,提出了特色小镇1+X的评定指标体系。其中“1”为共性指标,由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体制“新而活”等三大指标构成;“X”为特色指标,由产业“特而强”和开放性创新特色工作指标构成。“特而强”特色工作指标中又设置有产业专精发展、高端要素聚集、投入产出效益三个二级指标,并根据信息经济、环保、健康、时尚、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和历史经典等8类特色小镇产业特点,灵活设置三级指标。
以下为标准全文:
(责任编辑:魏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