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
经济日报微信
中经网微信
名词解释:反规避执行
2013年03月17日 10:35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新闻
]
[字号
大
中
小
]
[
打印本稿
]
为解决一些当事人规避执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1年组织开展了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各地法院对规避执行的当事人依法适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提升了执行案件的质量和效益。
(责任编辑:秦静)
延伸阅读
精彩图片
活力长宁
馆城融合
倾情援藏
千年瓷韵
热点新闻
·
山东诸城:让冬季旅游“热”起来
·
青海海南州特色农畜产品销往京津冀
·
中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展在海南三亚开展
·
民政部:今年已设置乡村地名标志15.2万个,...
·
第四届全国刑事技术技能大赛收官
·
民政部开展“银龄行动”对口支援工作 首批10...
·
【图解】聚焦10月金融数据 增量政策落地提振...
·
北京公布85家提供儿科夜间急诊服务的医疗机...
新闻排行
·
携手迈进更加美好的“数字未来”
·
利好!A股增量资金来了
·
营造企业发展良好环境
·
辽宁对王建、李冰进行任前公示
·
上海对冯昕、郑元湖、赵剑峰、李颖、申向军...
·
程昌宏任北京市西城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
湖南对牛顺生、尚斌、吴曙光、罗缵吉、伍英...
·
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开幕式举行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频道
>
2014年全国两会
>
两会名词
> 正文
中经搜索
·
中国经济新亮点
·
高质量发展产业调研
·
经济论坛
·
金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