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婴儿丢失事件”有新进展。5月20日,新京报记者从知情人处获悉,该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和其亲友策划“自导自演”。目前参与策划的多人已被拘留,“(男婴)母亲尚在哺乳期,等哺乳期过后也将受到处理。”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5月16日上午,河南周口一女子称自己带着4个月大的儿子外出散步,在一处街边游园小径内因病晕倒。等她再次醒来时,发现孩子不见了踪影。随后警方和男婴家人悬赏征集婴儿线索。5月19日,周口市公安局文昌分局通报称,婴儿已于19日凌晨被警方安全找回。
另一位接近警方的知情人士亦证实,参与策划的有孩子母亲及其亲友,事发后参与策划者迫于社会压力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后在郑州市公安局未来路分局被控制,现已被带回周口。
事件回顾
市民报警称孩子失踪
警方悬赏15万元破案
“不要再打无关电话,为了找孩子,我们已经非常繁忙……”5月17日上午9点,孩子失踪已过去22个小时左右,在接受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丢失男婴的亲属称,截至目前,孩子尚未找到。
据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官方微博消息,2019年5月16日11时45分,文昌分局接到群众朱某报警称,其妻带着四个月大的男孩子,在周口市川汇区文昌大道周口公园对面绿化带中间小路上散步时晕倒,醒后发现孩子失踪。警方目前已经针对此事立案。
5月16日深夜11点29分,周口警方第二次通过官微发布悬赏通告。通告中,警方将此事确定为盗婴案。
周口警方称,当前公安机关正全力侦破此案。对提供线索破案的市民奖励人民币50000元。后悬赏金额提升至15万元。
同时,警方还在通告中“喊话”犯罪嫌疑人:认清形势、具结悔过、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男婴父亲
孩子还是受了点影响
关于“隐情”未作回应
5月20日,媒体曝出周口丢失男婴事件系男婴母亲因家庭矛盾自导自演的之后,澎湃新闻向男婴父亲朱先生求证,其未正面回应,称希望能冷静冷静,“人在做,天在看”。
19日,周口警方将婴儿从郑州找回后,男婴父亲朱先生曾告诉澎湃新闻,感谢社会关注,孩子没啥问题,但还是受了点影响。对于事件是否另有隐情,其称有事,未作正面回应。
据新京报、澎湃新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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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冲突越过底线 便是万劫不复
□蒋璟璟
自导自演“丢婴案”,这荒诞一幕似曾相识。从浙江乐清到河南周口,几乎如出一辙的剧情两次上演。惊人一致的是,两起案件起因都是“家庭矛盾”,始作俑者都是“孩子母亲”。这到底纯属巧合,抑或冥冥中自有天定?在我们的传统家庭结构中,女性将孩子作为要挟的筹码,往往意味着最后的悲怆抗争。而当一切置之于现代社会的法治视角下,这所有的故事,注定要被赋予不一样的况味。
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总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乃至可以任意支配、随意安排。那些自导自演“丢婴”案的母亲们,在最开始,必然不会以为自己是在伤害孩子,更不会觉得是在违法犯罪。或许,她们只是想吓一吓丈夫,想得到一点慰藉和妥协,却不想“报警”之后事情的性质变得完全不同,在公共媒介“爱心关注”之后事态更是彻底走向失控……
怎样的一种愚蠢、怎样的一种绝望,才会自导自演出“孩子丢失”的一幕?在极短的时间内,两件雷同的案件接连上演,其无一不是出于无知和误判。许多人并不明白,现代法律视角下“孩子”到底意味着什么,更不清楚全社会对于“孩子丢失”天然的神经敏感。“把孩子藏起来,给家人施压”这种没有底线的博弈,必然导向疯狂。奇葩个案频发,更要抓紧普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是要承担刑责的。之于此,乐清案的宣判结果,就是最好的例证。
家庭内部磕磕碰碰将“孩子”作为筹码,本身就是不理智、不道德的,而一旦“报假警”空耗公共资源和社会爱心,则更是错上加错。要知道,没有一种家庭矛盾,是可以靠着藏匿孩子获得解决。如果说这一做法有什么必然性的“效果”,那么也仅仅是将家庭彻底推向毁灭而已。
(责任编辑:孙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