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分
城镇化领域合作
推动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深入发展,落实《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共同宣言》。
继续举办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论坛,就创新、绿色、智能和人文等城市发展趋势开展交流。
加强中欧在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城镇化空间布局、城镇产业经济可持续发展、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城市住房供应体系和模式、城市能源供应与需求管理、城市交通、公共交通和智能交通、城市绿色建筑、城市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城市历史文化风貌保护和景观塑造、城市治理、城乡一体化发展、城镇化发展交流研讨和人员培训等领域的合作。
鼓励双方政府和企业等为相关项目提供资金、技术和人才支持,扩大交流层面。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