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民营经济的政策不断推出。最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推动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政策措施。这份司法文件从依法平等对待、引导守法规范经营、严格公正司法等方面提出25条具体举措,以权益保障释放发展动能,为民营企业“撑腰”。
民营企业具有敏锐的市场嗅觉,不仅关注法律如何规定,更看重法律规定如何执行。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并保障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科技创新、融资支持以及执法司法等方面的合法权益。然而,当遇到具体争议纠纷时,民营企业能否从法律规定中找到“护身符”,或者能否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关键在于法律的适用问题。
回应市场期待,稳定发展预期。最高法出台的指导意见,条条都与民营企业切身利益密切相关。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规定,指导意见对民营企业普遍关心的市场准入、要素保障、权益保护、拖欠账款、公平执法等问题均有规定。其中,既多措并举,保证民营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又坚持问题导向,助力民营经济组织拓宽融资渠道,促进解决账款拖欠问题,保护民营经济组织科技创新,促进新兴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例如,妥善审理与经营主体密切相关的行政许可、行政协议、行政允诺等案件,依法遏制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又如,加强对涉及民营经济组织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依法纠正“小过重罚”等行政处罚。再如,依法规范金融机构单方面增加发放贷款条件、中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行为。
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条条框框都落到实处,与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个实际,既包括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也包括企业自身的经营发展状况。法律文本中,规定的内容突出原则性,更具导向性;政策举措中,规定的内容偏具体,重操作性。当“依法平等对待”等法律规定从“纸面”落实到具体司法实践,各类经营主体才有直接有效的获得感,真正吃下“定心丸”。
保障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引导规范经营。近年来,民营经济组织内部腐败等现象屡屡引发关注。有的通过贿赂手段,企图在市场竞争中抄近道;有的精编“剧本”以“巧取”,借职务之便“捞一把”。不少大厂也纷纷举起内部反腐大旗,展现零容忍姿态。对此,应进一步加强引导民营经济组织规范内部治理、诚信合法经营,规范用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有了法律规定、司法措施的保障,企业自身要擦亮眼睛,诚信守法经营,坚持合法合规底线,切莫触碰法律红线。否则,惩罚也同样会落到自己头上。(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