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27日讯 据最高检网站消息,近日,福建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涂慕溪(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涂慕溪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漳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涂慕溪利用担任福建省公路管理局局长、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