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公司的“红包车”奖励,成为了别有用心的人的犯罪目标,通过虚假注册、虚构位置,骗取共享单车公司奖励红包15万余元。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邓某某提起公诉。
所谓共享单车公司“红包车”,即对于停放在一个地方满72小时的自行车设置红包属性,只要开锁激活并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区域,即可获得1-3元不等的红包奖励。
2016年,没有固定工作的被告人邓某某和妻子李某某(另案处理)得知,骑行“红包车”有奖励。此后,两人就注册了多个账号,每天在街头寻找“红包车”并通过骑行获取奖励,一天能赚60多元。
随着“红包车”奖励获取难度逐渐增大,邓某某夫妻二人开始寻觅更便捷的获取办法。2019年6月起,邓某某通过网络平台注册多个虚假共享单车账户,让李某某在家专门用几个手机找“红包车”,而自己则到现场找到“红包车”,再通过虚拟定位软件修改“红包车”的位置,使得共享单车系统误以为邓某某达成骑行、定点停放等奖励条件,从而获得红包奖励,但实际上该“红包车”并没有发生位置移动。
为了提高效率,邓某某夫妻二人通过分身软件同时登陆多个共享单车账户,一次性操作多辆“红包车”实现虚假位移。
在共享单车公司推出邀请新用户可获得红包奖励的活动时,邓某某通过此前获得的多个虚假共享账号完成邀请注册,并用这些账号完成开关锁,达成邀新条件,从而骗取奖励。
除此之外,邓某某还利用共享助力电单车可以远程开关锁的便利,通过虚拟定位找到外省市的“红包车”,像骗取自行车红包的操作手法一样骗取助力车的红包。
2019年11月,共享单车公司发现有大量“红包”支付到相对集中的几个账户内,同时这些“红包”产生、获取、提现的时间也相对集中。经过调查,他们发现这些账号存在故意制造批量单车闲置,在不开锁的情况下产生位移并获取红包的情况,遂报警。
(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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