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国资本市场迎来了发展30周年。“而立之年,不破不立”,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谱写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新篇章。“零容忍”政策将对资本市场产生哪些深远影响,“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如何体现有机联系?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
好的市场生态应该有“诚信”溢价
诚信的基础是法律。诚信在市场上的体现就是信用,信用在市场上的传导是靠合约或契约即合同实现的。金融资产如债券、股票、衍生金融工具和基金等,无一不是由一个或一系列关于基础资产权益分配的契约构成,而履约是要有严肃的严格的公平公正公开的法律法治体制机制进行界定、判别、执行和保障。
诚实守信是聪明的市场主体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竞争方略和经营之道。 “诚信有价 ” 与 ' 诚信无价 ” 看似反义词,实系同义词,含着诚信的双重含义:巨大的诚信价值与沉重的失信代价 。从正面看, 诚信品牌会给市场主体带来溢价。与失信者相比,诚信者信用等级越高,交易成本更低, 市场机会更多, 融资渠道更广,融资成本更低, 社会形象更好。因此,诚信溢价具有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 商誉本身也是无形资产的重要构成,如可口可乐、微软、阿里巴巴等品牌都有几百亿美元的无形资产价值。从反面看,失信者最终要付出沉重代价。好的市场生态应该给诚信定价,即“诚信溢价”。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有机整体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的九字方针,为进一步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明确了方向。刘锋认为,现在的关键问题就是司法体系要配套和完善,同时手段要加强,以促进资本市场形成一个良性生态。
“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是统一的、有机联系的整体。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虽然取得了重要成就,但在制度建设和执行层面仍然存在一系列不完善、不配套、不连续等薄弱环节,因而“建制度”就是针对以往所说的“不缺位”提出的,其深刻含义是要花大力气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完善信息披露、发行、退市等基础制度,同时更严格地执行这些制度,让资本市场在科学制度和相关法律框架内有效运行,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功能作用。
“不干预”就是“不越位”。过去市场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路径依赖”,认为行政指令式管理方式见效快,简单易行。但是,“不干预”再一次明确指出了未来监管思路,即减少行政管制,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不用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主体运行,构建资本市场良好的可预期机制。
“零容忍”的提法精准、深刻、具体,抓住了资本市场建设的“牛鼻子”。其落脚点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市场的良性运作和优胜劣汰的环境,建设对投资者和融资者都有益处的生态环境。真正做到“零容忍”很难,需要向这个方向努力。
此外,以往加强监管,往往认为其对象是违法的上市公司等主体,最近一段时期,监管方把对中介机构的“零容忍”也提到了显著高度,这抓住了当前一些市场乱象的病根。
总之,在“零容忍”的严监管环境下,大家都将变成守规矩的市场参与者,不仅上市公司要守规矩,投资者、中介机构也要守规矩。同时,监管方也要守规矩,既不能越位,也不能缺位。市场各参与主体都要知道自己的行为边界,守好自己的底线,这样的话,资本市场的生态将会不断净化,并形成健康的良性循环机制。
完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
刘锋认为,为了将“零容忍”的政策落到实处,未来完善证券执法体制机制的着重点在三个问题上。
及时发现造假行为。要加强稽查系统建设,提高其专业水平,并借助一些科技手段来追踪造假行为,发现问题要快、准、狠。
惩处对象一定要准确。以前针对造假行为,偏惩治机构,而不是个人,今后要把参与作假的所有人都考虑在内。
严格执法。在处置力度和方法上,针对造假给投资者带来的损失,如何赔偿,应有详细规则。除了财务造假,还要完善账户登记系统,严格场外配资调查,让市场操纵者无所遁形。 对投资者的诉讼和赔偿机制要落到实处。
以财务造假和不健全的退市制度为例,刘锋阐述了如何进一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财务造假对投资者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真实的财务状况是投资者赖以生存的最核心点,所以要对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 未来,在对财务造假行为“零容忍”等严监管的政策保障下,市场将会净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状况能够获得更加真实、准确、专业的了解,从而更好地判别其质量和风险,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偏好性都可以提高。
针对不健全的退市机制,“零容忍”的政策对投资者保护的意义更大,尤其是我国资本市场逐渐探索试点注册制之后,意义会更加凸显。另外,即使上市公司退市后,也不代表就不管投资者了,其还是需要通过有效法律途径赔偿投资者的受损权益。
“在‘零容忍’的严监管环境下,健全的退市制度将是淘汰劣质企业和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途径,可以保障资本市场实现优胜劣汰。”刘锋说。(经济日报记者 祝惠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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