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官微27日披露,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近日,第二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全面启动。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在对地方和中央企业开展督察的同时,同步启动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试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被列入督察名单。
据悉,第二轮第二批组建的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将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3个省(市),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进驻工作,并对国家能源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个部门开展督察试点。督察进驻时间约为1个月。
督察组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重点督察有关省(市)、中央企业、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情况,推动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针对地方,还要督察省级有关部门、地市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担当作为和工作推进落实等情况;针对中央企业,还要督察其所属企业单位环境守法和落实生态环境社会责任等情况。
对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督察试点将重点关注部门工作立足点、制修订政策文件是否符合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要求,重点检查部门职能范围内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部署推动、监督指导情况,以及发生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处理处置情况。通过督察,要从加强规划计划、强化行业管理、推动建立健全绿色发展政策体系等方面,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
在督察过程中,督察组将坚决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决服务“六稳”“六保”,强化精准督察、科学督察、依法督察,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更加关注新发展理念落实情况,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更加关注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完成情况,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贡献;更加聚焦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修复治理、环境风险防控等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秩序加快恢复。(经济日报记者 曹红艳)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