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5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823.4亿元,由4月份同比下降4.3%转为增长6.0%,各地经济复苏势头强劲。但是,各地在经济社会秩序恢复过程中,绝不能忽视环境保护工作,环保监管一刻不能放松。前不久,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约谈了空气质量明显滑坡的7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点位长”。
实践证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经济发展不能以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保护生态就是发展生产力。在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过程中,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赢蓝天保卫战,各地必须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正视不足,注重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切实把环境保护摆到重要位置,增加高质量发展成色。
应狠抓责任落实。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主体意识,环境保护与复工复产一样,“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让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地生根。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建立健全定期通报、定期会商、联合督导等长效协作机制,依法做好各自领域的相关工作。
应狠抓关键环节。抓生态环保要抓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时段,建立重点区域和国控站点周边污染源清单并定期予以更新,狠抓工业源、施工扬尘、机动车和餐饮油烟污染整治,对超标排放企业、未落实扬尘防治要求的工地,依法实施限期整改或停产停工。同时,加强夏季臭氧管控和VOCs减排力度,强化各类施工工地、港口码头和工矿企业物料堆场夜间扬尘的突击检查。
应狠抓督办整改,构建动真碰硬的问责体系。建立长效“清单、交办、通报、反馈、点评”闭环管理制度,定期排查发现问题,列出清单交办问题,限期整改解决问题。对环保责任落实不力、目标任务完成不好的,对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突出问题整改不力、重点项目建设滞后的,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公开约谈、挂牌督办,甚至“一票否决”。
应充分利用大数据及科技手段,构建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运用新型传感技术、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等信息技术手段与环境执法工作深度融合,提高环境执法多场景适应性;建立完善的环境执法信息化系统,实现执法任务从取证到实施处罚全流程自动化;推动建立数据共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整合排污许可、环境执法、企业环境信用等数据,推进“智慧执法”模式的建立。(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蒋 波)
(责任编辑:冯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