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民企新政再升级 走专精特新道路
地方版方案即将大规模落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新政将再迎升级。《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有关部委正加紧筹划酝酿相关政策细则,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推动民企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下一步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企发展和不利于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民企进入电信等更多垄断领域。更大力度降成本、促融资,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民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地方版方案也即将迎来大规模落地。
自去年11月民营企业座谈会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密集出台了一揽子支持民企发展政策。不过,不容忽视的是,民企在外部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内部创新转型上仍存在薄弱环节。
全国工商联原副主席、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专访时指出,民营企业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仍存在公平竞争障碍。特别是一些行业对民营资本投资存在隐形障碍,尤其是在电力、电信、石油、铁路、港口、金融、保险等方面,产业准入门槛较高,“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卷帘门”现象仍存在,使得民企无法进入一些垄断领域参与市场竞争,制约了民企的发展空间。
中国企业联合会研究部研究员刘兴国则对《经济参考报》记者指出,不少民企在发展形式上依然表现出明显的粗放型特征,要素驱动、资源驱动依然是企业发展的关键推力。企业亟需加快转型升级,努力打造内涵增长型企业,加快从追求高速度转型至高质量发展。
近段时间,多项重磅政策释放了进一步优化民企营商环境、力促民企转型升级的强烈信号。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强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制度化的长期稳定发展环境,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以政府立法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多部门支持民企改革发展细则也在加紧酝酿,并蓄势待发。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工信部将全面清理不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和不利于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等领域,开放基础电信运营及竞争性服务,支持民企参与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的战略实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动“证照分离”,为企业营造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营商环境。完善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企业减负增效,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多地已在紧锣密鼓出台支持民企发展实施细则和专项行动,地方版方案也即将大规模落地。《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近日正式施行,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此外,记者了解到,浙江将出台实施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着力解决市场竞争不公平、间接融资不顺畅等问题。广西将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开展精准帮扶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行动。
“各地正大力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着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提升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服务能力,改善服务效率,这将实质性降低企业经营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刘兴国说。
“下一步可以面向金融、电力、铁路等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鼓励民企积极开展医疗、养老、教育等服务业领域投资运营。”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刘向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
在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记者获悉,我国将加大培育力度,引导广大民企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为民企创业创新进一步提供支撑服务。
“未来民企转型升级,一方面是通过化解产能过剩与创新驱动两端发力,实现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另一方面需要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基础能力和竞争能力,推进民企向高端、智能、绿色方向发展。”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表示。
刘兴国表示,大力推进创新型民企建设,还需要在财政科研资金向民企倾斜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鼓励与支持民企加大科研投入力度。
此外,记者了解到,下一步除了加大金融支持民企力度,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外,还将发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带动作用,拓宽民企融资渠道,推进政策性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力挺高技术民企在科创板上市,也成为重要发力点。上海、福建、江苏、四川等多地正密集部署相关扶持政策。刘向东表示,科创板作为科创型企业的重要融资平台,既能发挥直接融资功能,也会发挥优胜劣汰作用,这对推动民营企业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将起到重要作用。
庄聪生指出,下一步还需要针对科技型中小民企采取更加优惠的减税制度,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同时加大政策创新,支持有创新能力的轻资产公司通过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进行融资。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