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6月5日讯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5日介绍称,作为推动企业去杠杆的重要途径之一,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6月5日,国新办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连维良表示,截至2019年4月末,债转股签约金额已经达到2.3万亿元,投放落地9095亿元。已有106家企业、367个项目实施债转股。实施债转股的行业和区域覆盖面不断扩大,涉及钢铁、有色、煤炭、电力、交通运输等26个行业。
连维良表示,随着各项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企业杠杆率持续下降。宏观层面上,按照人民银行数据,截至2018年末,中国总体杠杆率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个百分点。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最新数据,去年三季度末我国企业部门杠杆率为152.9%,同比降低5.7个百分点。微观层面上,2018年末,国有企业平均资产负债率64.7%,较2017年末下降1个百分点。
二是增强了优质企业资本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目前针对优质企业的债转股占到落地规模的一半以上,充实了转股企业的资本,提高了信用等级,释放了投资潜力,有力促进了稳增长。
三是推动了出险企业债务的稳妥有序处置。通过以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为核心的综合措施,稳妥处置了一批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的债务风险,推动有效化解债务“灰犀牛”风险。
四是深化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债转股与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紧密结合,通过引进民营资本、实施机构向转股企业派驻董事监事高管等方式,优化了企业治理结构。
五是有力支持了民营经济发展。针对部分民营企业融资难、债务高企等问题,通过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使一些民营企业实现脱困发展。
六是促进了直接融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丰富了直接融资的形式,拓宽了社会资金转化为股本投资的渠道,推动股债融资结构更加合理化。
连维良透露,经过多方面探索努力,债转股工作已经形成了市场化法治化的推进机制,下一步工作的重点是破解难题、打通堵点,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增量、扩面、提质,在稳增长、促改革、防风险中发挥更大作用。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合理定价机制。要在有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的前提下,完善国有企业、实施机构尽职免责办法,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资产转让定价市场化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的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主力军作用。推动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建立符合股权投资特点的绩效评价和薪酬管理体系。妥善解决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机构持有债转股股权风险权重较高、占用资本较多问题。
三是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强化依法平等保护社会资本权益。支持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起设立资管产品,支持保险资金等长期限资金投资。探索公募资管产品依法合规参与债转股。
四是积极推动优质企业和民营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鼓励对高杠杆优质企业、企业集团内部优质子公司实施债转股。支持实施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选择更多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债转股。
五是推动转股企业完善更加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治理结构。推动实施机构做企业的积极股东,依法派驻董事、监事、高管,实质性参与企业管理,促进企业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