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2日电(记者高敬)为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局长曹立平介绍,“三磷”整治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之一。长江经济带集中了我国大部分磷化工产能。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发展粗放、环境管理滞后,对长江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排查工作包括“三项重点”,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磷矿整治旨在实现外排矿井水达标排放,矿区有效控制扬尘,矿山实施生态恢复措施。磷化工整治重点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磷石膏库整治重点实现地下水定期监测,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回水池、拦洪沟、排洪渠规范建设,以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专项排查将分为“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和核成效。一是排查问题阶段,组织开展“三磷”问题排查,掌握问题清单。二是分类整治阶段,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拉条挂账推进整治任务。三是查漏补缺阶段,开展强化监督,校核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查漏补缺问题,清查瞒报漏报,并完成黄磷企业整改。四是督导推进阶段,核实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并完成磷矿、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整改。五是核查验收阶段,不断解决突出问题,核查验收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效。
曹立平介绍,长江经济带地区大约涉及834家企业,目前正在组织地方开展自查。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摸清“三磷”数量,消除重大环境隐患,切实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长江修复攻坚战奠定基础。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