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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对外开放,为什么强调“一诺千金”

2019年04月28日 14:10   来源:“陶然笔记”微信公众号   

  很多天没有更新,朋友们在后台没少催问关于中美磋商的事。

  没动笔的原因,其实并不复杂,之前也提到过。

  越是谈到这个时候,能够了解和收集到的可信内容越少。

  车轱辘话来回说,是浪费大家的时间。这一点上,咱不能学太平洋那边的做法。

  一年多都过来了,别着急。再等等,急也没用。

  言归正传,今天写这篇,是因为这两天正在开的那个会。

  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在北京开幕

  国家主席习近平在26日早上的开幕式上作了主旨演讲。

  演讲中强调,下一步,中国将采取一系列重大改革开放举措,加强制度性、结构性安排,促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此,还提出了五项举措。

  更广领域扩大外资市场准入;

  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

  更大规模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

  更加有效实施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

  更加重视对外开放政策贯彻落实

  这里专门谈谈举措中的第五条,内容如下:

  第五,更加重视对外开放政策贯彻落实。中国人历来讲求“一诺千金”。我们高度重视履行同各国达成的多边和双边经贸协议,加强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建立有约束的国际协议履约执行机制,按照扩大开放的需要修改完善法律法规,在行政许可、市场监管等方面规范各级政府行为,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对外开放,在我们国家的政策宣示中经常提到,算是老内容。

  但是26日的这种表述方式,却是个新提法。

  “一诺千金”四个字,尤其引人注目,乃至于浮想联翩。

  简单说上两句。

  首先,“一诺千金”是个形象的说法,说承诺,其实强调的是落实。

  强调落实,是因为“扩大开放”这件事,本来就是中国综合自身发展情况作出的决定。

  这个提法由来已久,并不是最近两年才出现的。

  早在六年前,就有过关于扩大开放的顶层设计。

  2013年11月12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的第七部分“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放宽投资准入、加快自贸区建设、扩大内陆沿边开放等方面做出顶层设计。

  其中还专门强调,“以开放促改革”。

  2017年5月,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也专门对开放作出阐述。

  我们要将“一带一路”建成开放之路。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对一个国家而言,开放如同破茧成蝶,虽会经历一时阵痛,但将换来新生。“一带一路”建设要以开放为导向,解决经济增长和平衡问题。

  2017年10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以专门篇幅对“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进行论述。

  “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凡是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都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当下关于开放的许多论述,都能在这份报告中找到源头。

  至于2018年的博鳌亚洲论坛、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更是作出了非常明确的宣示和阐述。

  这么简单梳理,大家就很清楚了:开放,是个一以贯之的政策。

  改革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

  坚持了40年的事情,好不好,对不对,大家都看得见。

  即便以外界的眼光来看,在开放的问题上,中国也一直做得不错。

  以入世为例,WTO前总干事拉米曾多次在公开场合称,中国履行WTO承诺可以得“A+”的分数。美国彼得森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波森也表示,中国“基本上履行了世贸组织的所有的规则和裁决”。

  “一诺千金”,既表明会说到做到,也是对落实这件事的再次强调。

  其次,强调落实开放政策,关键不是怎么去看,而是怎么去办,做出来是个什么结果。

  一提到开放,有人就会觉得是在外部压力下做出的。

  这个问题,我们其实在以前的文章里讨论过。

  在发展中我们遇到的最难问题,不是怎么对付外面,而是如何面对自己。

  实事求是地说,关于扩大开放,外部的诉求与我们既有方针确实存在可以对接的地方。

  于是,问题也就出来了。

  坚持开放,国内势必有人说,你看,妥协了,让步了。国外呢,肯定也会拿这个来当作胜利的借口。

  反正吧,现在咱们不管做啥,有人都说是他们的胜利。听听就行了,当不得真。

  要是犹豫了,怕别人说三道四,觉得不能开放。那么好吧,这也正好落口实,你封闭,你用政策保护国内市场。

  里外不是人。

  这种局面,恰如那个抬驴的笑话。

  父子俩,一头驴,坐也好,牵也好,抬也好,横竖都有人不满意,要指指点点。

  其实对大多数人来说,对一件事好坏的判断,是有实际利益考量的。

  脑子清醒的人,遇到复杂的局面,往往会认真地去面对自己,想清楚自己的坚持在哪里,最大利益在哪里。

  政策取舍衡量,也是在“利益”二字上做文章。

  维护我们的国家利益,为未来的发展争取时间空间,尽最大努力坚持既有的发展节奏,而不被外部干扰。

  在当前局面下,坚持改革开放,坚持高质量发展,就是最大利益。

  坚持自己的发展节奏不被干扰,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在这个最大利益之下,其他的事情都是小事。

  至于说对外开放政策落实得好不好,“一诺”能否价值“千金”,是有标准的。

  就像26日上午开会时说的,要看三个“有利于”。

  有利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利于世界和平、稳定、发展。

  想不明白的时候,拿这个标准去卡一卡,量一量,思路会清晰很多。

  对我们有利的,不用人说,我们也会去干。

  对我们不利的,说破大天,也不要想着我们让步。

  此外,开放政策的落实是对世界的承诺,同样也是对国内的承诺。

  现在提到“清理废除妨碍公平竞争、扭曲市场的不合理规定、补贴和做法”,提到“公平对待所有企业和经营者”,提到“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很多人的第一反应是,这是针对外国投资者,外国商人制定的政策。

  这种想法没错,但并不全面。

  一个公平的市场,一个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应该是对所有主体而言的。

  公平开放的市场,同样要确保中国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这是“一诺千金”的另一层意思。

  毕竟,开放的是市场,保护的是公平,但市场竞争终究是有赢有输的。

  公平条件下,如果有一些竞争失败者,还想拿“不开放”说事的话。

  这口黑锅,我们是不会背的。

  (本文原题为《落实对外开放 为什么强调“一诺千金”》)

(责任编辑:符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