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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沈南鹏:发展共享经济既要监管包容也要平台自律

2019年03月05日 11:38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5日讯(记者董碧娟)共享经济该如何更好发展?全国政协委员沈南鹏认为,对于共享经济这种市场的创新行为,要认识到其在发展初期必然会带来各种新问题,但不能因此就对共享经济全盘否定,不能“把洗澡水和孩子一起倒掉”。要通过提高共享经济治理水平,通过创新管理推动共享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实现其稳就业的功能。

  据统计,2017年我国城镇每100个新增就业岗位中,约10个岗位来自于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当年总量已达7000万人左右。预计到2025年,有望超过1亿人。

  沈南鹏委员认为,共享经济的发展,不仅直接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而且还在激活更大的就业潜力。共享经济就业形式灵活多样,尤其有助于解决简单技能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沈南鹏委员建议,对于共享经济,既要倡导监管包容,也要倡导平台自律。应注重为行业营造宽松的环境,坚持鼓励创新、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允许和鼓励共享经济充分竞争,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前进中的问题,给市场试错纠偏、调整出清以足够时间。与此同时,共享经济平台企业应强化社会责任意识,加快建立健全自律监管体系,完善信用保障机制。

  沈南鹏委员在提案中还谈到,应创新适应新经济新业态的行政管理方式。共享经济构成复杂、覆盖广泛,要研究和适应共享经济各个细分行业的特点,不宜套用统一的管理模式;应合理界定不同行业领域的业态属性,实现分类管理、精准施策。此外,共享经济发展快、变化多,如继续套用传统的全流程监管思路,难免求全责备,应转向加强事中与事后监管。

  沈南鹏委员认为,针对共享经济跨区域、跨行业、涉及部门多等特点,可推进线上线下结合、区域部门行业协同的监管模式。比如,可探索通过设置新经济服务窗口等方式,通过流程再造主动适应市场之变。

  在沈南鹏委员看来,积极探索适合共享经济发展特点的社会保障机制,切实加强共享经济从业者权益保障,可以为共享经济发挥稳就业功能兜牢底线。一方面,作为创新主体,处于市场一线的共享经济平台对现实情况了解最多,要主动担负起探索社会保障新机制的任务,切实履行平台责任。另一方面,相关部门宜加快建设“网上社保”等制度,通过制度创新为新就业形态从业者参保及转移接续提供便利。

(责任编辑:张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