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12日讯(记者李万祥)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下称《改革规划》),对今后几年的检察改革做了系统规划和部署。据悉,《改革规划》共确定了6个方面46项改革任务,推动检察职能全面、充分履行。
根据《改革规划》,今后一个时期检察改革的总目标是:全面、充分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构建以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为主要内容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体系,提升司法办案专业化、组织体系科学化、检察队伍职业化水平,构建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相符合,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相适应的新时代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改革规划》要求,在刑事检察方面,建立完善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法律监督机制、审查逮捕工作机制、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与多层次诉讼体系相适应的公诉模式、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机制、对司法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侦查机制等。在民事、行政检察方面,重点是健全以“精准化”为导向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机制。在公益诉讼检察方面,主要是完善公益诉讼工作机制,更加重视诉前程序作用,建立健全诉前沟通机制。同时,健全人民检察院与人民法院、行使行政执法权的机关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规范公益诉讼办案流程和标准,构建配置科学、运行高效的公益诉讼检察机构职能体系。
其中,《改革规划》提出,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以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导向,规范“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工作机制,探索未成年人检察特殊业务案件化办理。深化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机制,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促进“法治进校园”活动制度化,进一步推进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等工作。开展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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