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月23日电(王雯君)2018年来,面对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和建设自贸区(港)等利好消息带来房价上涨的压力,海南省委、省政府提前预判,主动作为,采取了一列有效措施,全省住建系统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全年房地产市场运行稳中有降。
一是实施全域限购,坚决防范炒房炒地投机行为。3月30日,经省政府同意,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联合多部门印发了《关于做好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的通知》,实施了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等八条调控措施。4月22日,住建厅代拟并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通知》,实行全域限购等更加严厉的调控政策。随后,住建厅出台《关于进一步明确限购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实施细则。从全国来看,海南省自房地产调控以来,在房地产调控方面出台的政策文件数量较多,行政区域覆盖面最广,措施最为严厉,得到了中央领导、住建部的高度肯定。
二是深入开展市场秩序整治。2018年,全省共检查676个开发项目和445家中介机构,约谈开发企业169家,要求13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停业整顿,对116家涉嫌违法违规的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重罚,共罚款1615.01万元;取消32家中介机构或门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取消40名从业人员资格并记个人不良行为记录;限制7家中介机构及6名个人3年或5年内不得在海南或所在市县开展业务;取消通过虚假申报个税骗购住房的303人购房资格,5年内不得在海南购房。据住建部房产司反馈,海南省对房地产企业处罚金额多、力度大,房地产市场整治力度在全国排名前列,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是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8年国家下达棚户区改造计划13567套,实际开工15295套,开工率112.7%,全面完成国家下达计划任务。督导各市县加快在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分配工作,推动住房保障对常住人口全覆盖。政府投资公租房累计分配入住6.38万套,分配入住率92.4%,完成国家下达指标要求。同时,健全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机制,指导市县加大租赁补贴发放力度。
为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住建厅会同相关部门,由住建厅代拟并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引进人才住房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通过人才公寓、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商品住宅等多种渠道,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实施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保障对象、标准等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为引进高端人才放宽了政策,疏通了通道。
下一步,住建厅将继续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调整优化房地产区域结构、产品结构、租售结构,完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通过发展面向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供应的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含公租房),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的基本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和房地产市场调控长效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任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因城施策、分类指导的要求,继续严格执行全域限购等政策,保持调控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坚决遏制房价上涨。要避免采取“天花板”一刀切的方式,按区域和项目科学合理定价。
三是进一步健全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继续实施棚户区改造。2019年全省计划实施棚户区改造9121套,其中城镇棚户区7539套、垦区危房1582套;持续推进公租房保障,支持各市县结合需求和房源情况,特别是人口流入量大的市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公租房房源。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机制,租赁补贴保障范围从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扩大到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19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4632户;开工建设一批面向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供应的商品住房或租赁住房。同时,加快落实人才住房保障工作,未出台人才住房保障实施细则的市县,必须于本月底前出台。
四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违规销售、阴阳合同、虚假社保或个税骗购住房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处罚,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单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