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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发布

2019年01月21日 19:31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为什么要推动上市公司披露环境责任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1月20日,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副秘书长刘青松在《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2017年)》发布会上说。

  报告由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委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制作,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合发布。报告课题组成员、北京化工大学低碳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刘学之介绍,2017年,沪深两市857家上市公司公布了环境责任报告、社会责任报告及可持续发展报告等,相比2016年增加了47家,占上市公司总量的24.59%;披露总体平均分为33.57,整体略有提升,达到二星级水平;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持续提高,2017年共计77家企业发布了相关报告,沪市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略高于深市。

  刘学之介绍,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排名前十的企业是:恒邦股份、格林美、复兴制药、宏达股份、贵糖股份、科伦药业、民丰特纸、景兴纸业、广州发展、京东方A。

  报告显示,采矿业整体环境信息公开评分最高。公共环保业、住宿餐饮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运输仓储业及建筑业等7个行业得分高于平均水平。第一、二产业企业的披露得分整体高于第三产业。

  报告建议,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尽快出台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指南;加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监管,引导更多企业采用统一标准发布环境信息;加强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能力建设,支持社会组织广泛参与,鼓励教学科研机构发挥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政策咨询等方面的作用;借鉴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良好社会实践,倡导更多企业及时公开相关环境责任信息;鼓励企业利用多样化的新媒体信息披露方式,充分展示企业的环境责任意识水平;鼓励各类投资机构加大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在投资风险管理体系中的权重,以市场化手段促进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和信息公开。

  生态环境部宣传教育司副司长何家振在发布会上指出,企业是践行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力量,应推动企业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守法意识,承担起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主体责任。倡导企业开放生产设施、工艺流程和污染治理设施,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排放信息,增强和公众互信互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刘青松表示,2019年,中国环境新闻工作者协会将继续开展《中国上市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报告》的研究与发布工作,加强实地调研工作,并组织开展研讨交流等活动。希望通过报告的发布,推进我国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总体水平进一步提升,促使更多的上市公司及时发布环境责任报告,不断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体系和内容,并起到良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记者:刘蓉)

(责任编辑:王炬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