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叶中(武汉大学副校长、教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在长期革命、建设和改革进程中制定、遵守和实施的好宪法。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奠定了宪法根基,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坚定道路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道路问题是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第一位的问题,道路就是党的生命。”90多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独立自主走自己的路,历经千辛万苦,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之所以正确、之所以能引领中国发展进步,关键在于我们既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基本原则,又根据我国实际和时代特征赋予其鲜明中国特色。在当代中国,坚定道路自信,就是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
中国共产党登上历史舞台后,在推进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高度重视宪法和法制建设。我国现行宪法正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探索并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产物和集中体现,是一部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是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好宪法,是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证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保障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好宪法。我们理当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充满自信,这既是中国人民对于自身革命、建设、改革历史和伟大胜利的自信,也是中国人民对于自己所选择的社会发展道路的自信,有着深厚的历史根基。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成果,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提供了根本法制保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坚定理论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高度重视理论的作用,增强理论自信和战略定力”,“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凝结了几代中国共产党人带领人民不懈探索实践的智慧和心血,是党最可宝贵的政治和精神财富,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表现,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行动指南。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在当代中国,坚定理论自信,就是要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指导党和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正确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正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实践成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高法制表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之所以是一部管用的好宪法,主要原因就在于其坚持了正确的理论指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行动指南,深深根植于我国实际。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宪法都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实践基础,并与国家和民族命运紧密相连,才能得到有效实施。倘若不顾本国实际情势,势必会陷入南橘北枳、邯郸学步的境地。这就离不开正确理论的指引。但在世界立宪史上,由于受错误理论指导的影响,一些国家的宪法文本不同程度地存在脱离实际、实践基础薄弱的问题,导致其宪法即使勉强制定出来,也无法与现实产生对接而成为空中楼阁,最后为历史所否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发展成果,使其由党的指导思想上升为国家意志,为坚定理论自信奠定了宪法根基。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以宪法保障使我们的理论更加自信。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在中国建立什么样的社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面临的一个历史性课题。为解决这一历史性课题,中国人民进行了艰辛探索,最终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事实充分证明,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而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制度的各种方案,都不能完成中华民族救亡图存和反帝反封建的历史任务,都不能让中国政局和社会稳定下来,也都谈不上为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提供制度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们将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制度,并在总结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逐渐探索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践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有力地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制度保障。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是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在当代中国,坚定制度自信,就是要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明显制度优势、强大自我完善能力的先进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政治制度模式,政治制度不能脱离特定社会政治条件和历史文化传统来抽象评判,不能定于一尊,不能生搬硬套外国政治制度模式。”世界上也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宪法,适合本国国情、为本国人民所衷心拥护的宪法就是好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依托,植根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实践,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制定和实施的宪法,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和中国气派,是中国人民建设法治国家的根本法制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开辟了一条发展中国家运用立宪和行宪方式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路径,形成了有别于西方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法发展道路,不仅有效解决了中国问题,而且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与此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不仅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也为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宪法根基和保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为坚定文化自信提供根本法保障
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是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如果不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自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会失去灵魂和精神家园。在当代中国,坚定文化自信,就是要深刻认识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党和人民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正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文化内涵和内在支撑的宪法。它既有中华民族5000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又体现了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文化特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之所以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为文化内涵和内在支撑,是因为宪法本身并不是独立于文化之外的东西。如果没有相应宪法文化的培育,只通过照搬照抄等简单移植的方法,将一国宪法落地于另一国,只能导致水土不服的局面。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宪法文化建设,通过培育和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形成自觉遵守、自觉维护宪法的公民自觉。同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不断确认和丰富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坚强的宪法保障。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载入宪法,为我们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奠定了宪法根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既充分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发展的重要成果,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奠定了坚实的宪法根基。我们应深刻理解宪法文本的精髓,严格实施宪法,真心尊崇宪法,以宪法凝聚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社会共识和时代伟力。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3日 11版)
(责任编辑:秦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