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实施首月减税316亿元
惠及工薪族及民营企业
光明日报记者 鲁元珍
记者11月30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以来的首个申报期运行平稳,10月份发放的工资薪金所得和个体工商户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已完成申报。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据了解,在普遍减税的各行业中,制造业纳税人减税规模最大,民营企业减税幅度较为明显。财税专家表示,这体现出个税改革既促进社会公平,又增添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改革初衷和重大意义。
工薪阶层普遍受益
本次个人所得税改革优化了税率结构,大幅拉大了中低档税率级距,改革红利更多地惠及中低收入人群。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介绍说,10月领取工资薪金所得在两万元以下的纳税人,减税幅度都超过50%,占税改前纳税人总数的96.1%,减税金额达224亿元,占当月总减税规模的70.9%。
减税红包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增加消费预期,改善生活品质。“按照这个标准,仅第四季度就能省下个人所得税税款555元。”尝到个税改革甜头后的北京市民刘然笑着说。
与刘然工资水平相当的纳税人,正是本次改革中,受益最大、降负最明显的群体,这是“起征点”提高和税率结构优化双重利好共同作用的结果。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工资薪金所得减税304.1亿元,减税幅度41.3%,工薪阶层普遍受益。
为民营企业再添动能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民营经济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
数据显示,改革实施首月,民营企业员工少缴个人所得税164.5亿元,占当月减税总额的54.1%,减税幅度44%。“从首个申报期的减税成效来看,民营企业减税总额和减税幅度都比较大,这将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内生动力,提高竞争软实力。”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李万甫介绍。
个税改革对于提高民营企业员工工作积极性起到了推动作用,进一步增加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宸鸿科技(平潭)有限公司财务薛小芳对个税改革有切身的感受:“今年10月份,我们公司全体员工缴纳个人所得税共0.71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2%,员工工作热情更高了。”
据悉,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税收“堵点”“难点”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实施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落实和完善政策,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等5方面26条具体措施,通知明确2019年对民营企业等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还将再精简25%以上。
激发经济发展内生力
作为实体经济的主体,我国制造业发展整体稳中向好。记者了解到,个税改革首个申报期,制造业员工个税减税规模达到58.5亿元,占本月减税总额的19.3%,这也是此次个税改革的一个亮点。其中,装备制造业是制造业个税中减税规模最大的行业,实现减税34.3亿元,占全部制造业减税额的58.7%。中国社科院研究员张斌说:“制造业多数是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高,也是高收入人群集中的地方,降低税负,有利于推动制造业更好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缴纳个税较多的高端科技型人才成了这次改革的重要受益者。在广东省龙川县,纽恩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李忠告诉记者,个税改革反映了众多科研人员的心声,不少企业通过提高奖金和薪金的方式留住了人才。
《光明日报》( 2018年12月02日 05版)
(责任编辑:何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