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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83万家单位领取“身份证号码”

2018年09月28日 13: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自2015年10月1日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正式实施以来,北京市已有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10多类共计183万个法人和其他组织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单位身份证号码”。北京市质监局代码中心负责人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为部门间数据共享、并联审批、联合惩戒等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真正让单位少花钱、少跑腿、多办事、办成事。

  负责人介绍,以前,各政府部门管理监管和服务对象使用的是单位名字,但是单位名字会发生变化,也容易录入不规范,造成不能准确识别和管理;后来多数政府部门采用自行编制管理代码的方式,解决了单位识别问题,但是各部门之间使用的都是自己的代码,造成相互之间数据共享时无法有效衔接不同部门数据。

  随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不断深入和部门间信息有效共享的需要,越来越多的政府部门已经开始在管理中使用统一代码。

  三年来,北京市经信委、质监局、工商局、编办、民政局等十余家政府部门着重从整体规划部署、建立赋码机制,提升数据质量、加强全面应用等方面积极推进工作,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得以有序推进。

  她表示,北京市已有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党政机关、民办非企业、基金会、工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境外非政府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律师事务所、司法鉴定机构、记者站等10多类共计183万个法人和其他组织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即“单位身份证号码”。其中,有78万家新成立单位在登记注册的同时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05万家已成立单位通过换领新登记证照的方式,将原有9位组织机构代码升级为新的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表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实施,在原有组织机构代码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了源头赋码,解决了“身份证号码”全覆盖的问题。

  原来新设立单位需要先到登记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然后再到质监部门领取组织机构代码。但实际情况是,有些单位在登记注册后不来“领码”,始终难以实现“身份证号码”全面覆盖,存在一定的监管盲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在赋码方式上进行了重大改革,由登记管理部门在登记的同时就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打印在登记证照上。单位现在只要到登记管理部门一次就可以完成登记和领码,其余手续通过登记管理部门、质监部门、社会信用管理部门之间信息传递与共享就可以完成。

  她指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实施,实现了“变企业跑为信息跑”,切实减轻了办事单位的负担;为落实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奠定了基础,也有效推动了各部门精细化管理,为跨部门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监管和服务水平提供了支撑和保障。

  据悉,2018年及今后几年,北京将着力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政府管理与社会公共服务等各领域的应用,进一步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支撑与技术保障。(完)

(责任编辑:单晓冰)